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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即一切 🧠
❓:请详细介绍集资房

🧠:集资房是指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的房屋。# 集资房的风险防范在集资房的购买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不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属于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会有随时被拆掉的风险。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是获得政府保护的。同时,了解集资房开发商的背景十分重要,这是让自己的各方面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的关键。# 集资房的产权形式单位职工内部集资建房,是在公租房向商品房过渡的过程中出现的,符合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房改政策,是大多数单位进行住房建设所采取的方式。单位内部职工集资建房分多种形式:1.单位借款形式单位在职工住房的筹建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向职工进行集资,并约定单位在住房建成的一定期限内;将集资款连本带息退还给职工b这种形式的集资建房,属于单位向职工借款,所建房屋的产权属于建房单位。即使将来所建住房分给集资的职工居住,职工也仅能取得房屋的承租权。2.部分产权集资房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依据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统包改为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由单位内部职工进行住房集资,和单位出部分资金共同建设的房屋,产权应属集资职工和单位共有。这种集资建房的性质,不同于房屋的买卖,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房行为,从物权法的理论上说,这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自房屋建成交付时,集资职工就和单位对该房享有共有权。职工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的份额,可依据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按职工集资款占房屋成本价的比例确定。多数隋况下,各单位都要求职工按建房实际费用不低于40%的部分出资,因此,职工的产权比例按个人集资额占实际费用(含当地届时出售公有住房测定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比重确定。对于这种部分产权集资房,按照有关规定,公共部分由于非人为原因而损坏的,建成三年内由原补贴单位负责维修;三年后,由业主共同集资维修。集资者获得产权五年(需经按房改房买卖之后)内要出售的,只能按原集资价出售给原补贴单位。五年后,允许按市场价出卖给原补贴单位或当地的房管部门,原补贴单位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买时,方可自由交易,其增值额的20%须交回给原补贴单位。如抵押、典当、出租,应先征得原补贴单位的同意,比照出让收益管理原则,原补贴单位按比例获得相应收益。3.全额产权集资房1999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后,部分集资建房逐渐开始转向全额集资建房。所谓全额集资,就是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在内的建房实际费用均由职工本人出资的方式。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于这种全额集资方式,职工拥有全部产权,一般住用五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个人所有。这种集资房,公共部分维修由各业主自行解决。业主可行使转让、继承、赠与、出租、典当、抵押等收益处分权。另外,集资房上市出售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个人住房档案》;二是已按规定交纳应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价款。# 与集资房相类似的几个概念的区别(一)集资房、福利房和微利房首先,概念的不同。福利房、微利房是安居房的表现形式。安居房是指按规定出售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一般情况下,出售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称之为福利房,而向社会发售的称之为微利房;而所谓集资房是指由一家或两家企业或单位,集体出资建房;再分销给与该企业单位有关的员工或亲属等,以集体名义申报的房产,其房产的所有权是某一个具有开发资格的开发商或当地有关部门。其次,上市条件不同。安居房经过补差价办理“绿转红”(注:安居房的房产证是绿颜色的,商品房的房产证是红颜色的)手续后可以上市流通,并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而集资房由于不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规定,不能作为商品房上市流通,不能合法转让、抵押、出租、继承等,但如果只用来自住,公司有买卖合同(公证与否尚难说)和收据,使用权是没有太大风险。另外,购买者与公司形成的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关系(交易标的不合法)而是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应保留好合同及收据,以防日后有用。另外,集资房也不是安居房,因此也不存在补差价后上市流通之说。(二)集资房和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其相同点主要表现为:经济适用房享有的优惠政策集资房也完全享有,而且二者在供应对象上、建设标准方面也是一致的。其不同点主要是:(1)产权性质不同。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不同。集资房有两种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和房改房产权,即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集资房的话,其产权性质属于房改房产权;但如果购买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性质则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2)价格不同。由于集资建房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集资合作建房关系,因此,集资建房不存在销售问题,职工可免交部分税费,所售价格只是建造房屋的价格,不包含利润;而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中包含3%的利润,即由房屋建造成本价格的利润构成。

❓:你是一名领域专家,对虚拟运营商这个概念非常了解,请给出详细的解释

🧠:虚拟运营商是指那些没有基础网络而经营电信基础业务或者电信增值业务的厂商。# 虚拟运营商的作用虚拟运营商利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设施或产品,将业务细化、个性化,通过业务代理或者分销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各种电信增值服务。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是社会分工、市场竞争与用户需求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出现的。对中国电信等基础网络运营商来说,如果把一些多余的资源或者没有足够精力去开展的业务细分出去,山虚拟运营商进行开发、包装并销售给最终用户,将可能获得“双赢”的效果。而市场的日渐激烈竞争迫使服务提供商必须专业化,了解市场,提高要求电信服务商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基础网络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的合作,将有利于产业价值链完整、健康地发展,给双方都带来利润,并能给用户带来更丰富和更个性化的服务。# 虚拟运营商的类型虚拟运营商一般分为骨干虚拟运营商和业务分销虚拟运营商等主要类型。其中骨干虚拟运营商大多拥有部分不完整的通信资源,如接入网中用户接人点以下的用户驻地网,ISP等互联网网络服务接人资源,区域性或部门的专网以及部分频率或号码等。由于其经营电信业务大多还需通过租赁一级市场中骨干运营商的物理网络或与骨干运营商互联互通才能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全程全网通信服务,因此骨干运营商的发展,需要电信资源非捆绑销售以及良好的互联互通政策加以保障。电信二级市场中的运营商不必具有全国范围的网络覆盖能力,比较适合有实力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凭借良好的资金实力和专业化优势,骨干运营商需要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发展一定规模的用户群。培育良好的专业化业务开发能力,并建立好与各骨干运营商互联互通的基础资源。# 国内外虚拟运营商的现状1.国内虚拟运营商将占据电信的一席之地目前,国内主要的虚拟运营企业——润汛、TOM、鸿联九九、联想、中关村科技等都是转型而来的。这与现在中国对于虚拟运营的相关政策还不明朗有关。从业务的构成上,这些虚拟运营企业只是在有一些业务上存在着竞争。从整体上看,中国电信虚拟运营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润迅是国内最早虚拟运营商之一。在九十年代初,润迅主营业务还是寻呼时,就尝试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与寻呼业务相结合,推出了电子邮件寻呼、网页寻呼、信息点播等一系列新业务服务,有效拓展了市场空间、随着香港寻呼市场的萎缩,润迅改走多元化的道路,并进入大陆市场开始向相关业务领域拓展。例如,润迅与广东移动合作,代理其一部分移动电话业务;成立了电话服务中心,先后在沪、京、穗、深建成呼叫中心,客户遍及电信、金融和旅游等领域。润迅还在华南、华东地区违守了数百家通信设备及销售服务连锁店,形成了相当规模的服务分销和配送体系。此外,润迅公司还提供集群通信、微波通信和网络通信等服务。1996年底至1997年初,广东包括润迅在内的7家公司向广东移动注资23亿元,购买25万的客户移动终端设备,经营期为7年。其中润迅替广东移动销售10万个移动电话号码,并建立起了自己的计费系统平台,进行话费收取业务。鸿联九五,也是国内一家重要的虚拟运营商。其虚拟运营的业务,一是在电信媒体、多媒体;二是电信应用平台,如通过手机蜘信息鉴别产品真伪的移动数码防伪业务;三是基础电信业务的转售和代理,包括话务量批销发、IP业务、带宽批发转售等业务。相对于润迅,鸿联九五、TOM、联想、中关村科技等虚拟商运营商,还没有形成太大的规模化,除了在电信和增值业务方面有所影响之外,并没有实质性的创新。然而虚拟运营仍是电信领域内一种可能的盈利模式,而且在国外已经有企业取得了成功。2.国外虚拟运营商的经验英国维京移动(VirginMobile)是目前世界全球上最成功的虚拟移动网络运营商。2001年4月,维京移动被英国权威杂志MobileChoice计为“2000年最佳网络运营商”,而维京移动并不拥有任何移动通信的基础设施,其使用的是One20ne公司的网络。由此看来,对消费者来说,重要的是他们所感受到的服务,而不是服务后面所采用的网络和技术。维京移动之所以取得成功,既得益于维京移动与One20ne之间紧密的合作,更重要的是维京移动注重资源整合和服务创新。维京的服务理念是“这不仅仅是一部移动电话”。维京的手机用户,可以通过电话享受到购物、旅游、订票与客房预定等多种服务。在维京手机上预定“维京太阳”和“维京假期”提供的旅游服务可以得到10%的优惠,通过手机还可以购买和租借维京唱片零售店的录像带和DVD,手机不再仅是一个通信工具,而是维京整合各种服务和绑定用户的工具。维京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不断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进行服务创新。维京在美国与SprintPCS合作,在新加坡与新加坡电信合作,在全球领域内复制自己的成功模式。

❓:我想了解关于虚拟项目团队的知识,请写一篇详细的介绍

🧠:虚拟项目团队是指一群跨越空间、跨越时区和组织边界的人们通过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协同工作的团队。虚拟项目团队包括一个项目管理者和一定数量的团队成员。虚拟项目团队具有灵活的成员人数,清晰的边界,确定的消费者,技术上必备的条件和输出。团队的长期目标是非常规的,团队可以自行制定决策。虚拟项目团队和传统项目团队具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些相似点包括一般结构、团队管理方法以及都是为了完成团队目标而选择的工作类型。# 虚拟项目团队的类型随着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项目无处不在。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虚拟项目组织,各个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机遇,采取不同的虚拟项目组织形式。总的来说,根据主体的不同,虚拟项目组织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单个组织的虚拟化,即某一组织通过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将分散在不同地点的研发资源联结起来而形成的虚拟性项目组织。根据组织成员的集中度高低,这种虚拟项目组织形式还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种,分别是分散并行模式、虚拟核心模式以及集中团队模式。其中分散并行模式的集中度最低,各个团队成员或模块独立开展研发工作;虚拟核心模式则是采取核心团队集中于一地、团队成员仍相对独立的方法,其集中度相对较高;集中团队模式强调在维持团队的虚拟灵活特性的同时,针对特殊的研发任务而高度集中,密切配合。第二类是多个组织以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为联结手段、以市场目标和关系契约为基础而形成的虚拟项目组织。这种多主体模式不仅以信息技术来超越地理空间和组织结构的限制,而且通过诸如合同契约、协议、政策等软约束来实现研发资源的共享和集成。如果按照团队成员之间的竞争程度和关联程度两个维度作为划分标准,那么可以将多主体虚拟项目组织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分别是价值关联非竞争性组织、技术关联非竞争性组织、技术关联竞争性组织、价值关联竞争性组织。其中价值关联非竞争性组织大多是不同行业内组织间的合作形式,团队成员之间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但往往是处于价值链的上下游企业(例如,希赛IT教育研发中心与电子工业出版社联合组成的软考图书研发项目组);技术关联非竞争性组织是指同行业内非竞争性组织间的合作形式,团队成员间的研究开发合作很密切,但从事的研发领域不相重合,技术互补性强,没有直接的竞争领域;技术关联竞争性组织的成员间不仅在技术上高度相关,同处于一个竞争行业,而且在最终产品市场上成为直接的竞争对手(例如,希赛教育与SUN公司的Java合作项目);价值关联竞争性组织的团队成员往往属于不同行业,但在研究开发同一类技术或产品。# 虚拟项目组织的组建在组建虚拟项目组织的过程中,至少要考虑以下5个因素:(1)虚拟项目组织的系统特征,即项目中的各个团队成员及子项目之间是高度耦合的还是相对自主独立的。如果高度耦合,则适合采用集中度高的组织方法;如果相对独立,则适合采用比较松散的组织方法。(2)各个团队成员的资源状况及其关联程度,即各团队成员研发资源的性质和数量,相互之间是互补性的还是重复性的;不同成员是处于同一个行业,还是不同的行业;处于同一个行业的成员,其产品是否会形成竞争关系。(3)整个虚拟项目组织内部的沟通机制和协调机制。虚拟项目参与方众多,在文化背景、语言、时差等方面都会存在差异,那么,管理者需要根据团队成员的组成情况,选择合适的、实用的沟通机制和协调机制。(4)知识系统的主导类型,即研发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主要是显性知识还是隐性知识。如果是隐性知识,则需要考虑如何把隐性知识转化为显示知识,以便在团队成员之间共享。(5)项目的创新程度,即是渐进式的还是突变式的。如果是渐进式的,则适合采取低集中度的组织形式;如果是突变式的,则适合采用高集中度的组织形式。具体来说,对于单主体虚拟项目组织来说,如果项目是渐进式创新,各个子项目相对独立,主要知识是显性的,具有重复资源,那么可以采取低集中度的组织形式,相反则应采取高集中度的组织方式。对于多主体模式来说,情况则有所不同,它主要是针对重大的、复杂的、高投入的研发任务,其关注点不在于集中度,而在于资源的互补互利,以及成员企业间的竞争程度,它的组织形式更趋于无形化和网络化。# 虚拟项目管理的措施第一,增强集体认同感,提高团队凝聚力在建立团队之初,就应该通过各种网络交流手段让项目成员清晰地了解项目团队的目标、宗旨和愿景,使成员尽快融入团队并适应团队分配的工作任务。这样,就容易增加团队成员的集体认同感。信任是虚拟项目团队组建的文化基础,也是项目成功运行的润滑剂。这种信任建立在对目标的信任、对成员的信任的基础上。它既包括对项目成员文化背景差异、技能、知识的接受、认可和尊重,也包括对成员知识成果的尊重和保护。“互利互惠,实现多赢”是虚拟项目团队组建的利益基础,也是项目资源供应的动力源泉,只有通过互利互惠的机制把团队成员“捆”在一起,才能使项目保持现实的生命力。第二,制订团队规范,做好冲突管理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项目团队都有自己的“规矩”,虚拟项目团队也不例外。在虚拟项目团队的组建阶段,就应该制定清晰的规范和协议,不仅要使团队成员清楚地知道其工作职责,而且还要使其清楚地知道项目完成后,自己能够分享的成果,以及成员之间的制约关系。因此,应该建立能够有效运行的团队规范机制,使项目顺利地完成。同时,在虚拟项目团队发生冲突时,这些规范和协议能够充当调节器的作用,减轻冲突所造成的震荡。第三,建立绩效评估体系,采取反馈评价模式由于虚拟项目团队的成员分散于不同的地域,而且在项目开展期间似乎不归属于任何组织,这使得传统的绩效评估方法难以适用。因此,对虚拟项目团队的绩效评估既要考虑对团队整体层面的评估,也要考虑对团队成员和团队领导者个体层面的评估;既要考虑对工作过程的评估,也要考虑对工作结果的评估;既要有管理层的评估,也要有同事、相关项目干系人的评估,还要有自我评估。这些评估的不同维度都是不可偏废的,而是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虚拟项目团队的评估体系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新型的绩效评估方法,采取360度反馈评价模式,并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将评估结果有效地传达给团队成员。第四,加强知识共享,促进隐性知识显性化我们知道,虚拟项目团队的核心优势在于使不同的组织(或个体)的资源(包括软件资源、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等)得到有效的传递、分享、整合和增值,在此过程中形成动态的知识传播链条,以实现优势互补。从个体的层面来看,虚拟项目团队多为知识型,知识是项目最重要的资本,其管理的核心就是将一连串的知识积累、沉淀的过程。而有效的知识共享机制可以把分散化的知识规范、系统地表述出来以供项目团队共享,进而拓宽、延伸和重构项目团队成员自身的知识结构。从组织层面上来看,由于虚拟项目团队的成员多“嵌”在不同的组织当中,这些组织也掌握着不同的知识。只有建立有效的知识共享机制,才能使团队成员的隐性知识转变为显性知识,并进而成为团队共享的知识。

❓:为同城零售写一篇详细的介绍

🧠:同城零售是完全以用户驱动为主、一站式地为用户服务、满足用户全方位需求的一种新零售形式,它同时也是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的一个持续性状态和过程。同城零售是组织用户的一个零售形式,核心在于组织用户的能力,是把同样的用户的需求挖掘出来,快速地集合成有规模的订单,这样在交易的时候,效率自然就高了,而且用户也省去了过多不必要的时间。这样一种零售的形式不仅集合了线上和线下,并且还整合了原来的零售资源,立足于零售组织,以小区、个体为单位,形成实体的线下组织渠道。# 同城零售的组织形态首先,需要再次明确的是,第一,同城零售是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的一个持续性状态,至少它目前是一个进行时,还未达到完成时的阶段;第二,同城零售是以买方为主的组织形态,用时下火热的概念来解释就是私域的运营。目前来看是同城零售,但终极将会是怎么组织用户。同城零售是卖方主导走向买方主导的未来零售过渡期,是产业链经历并适应“分工秩序重构”的超长期过程。例如,在一个规模为1000人的买方组织中,存在着各行各业的KOL,这些消费者在其中充当着意见领袖和购买咨询的角色,有对酒很懂的人、对烘焙很懂的人、对化妆品很懂的人等等。以往长期的市场紊乱会导致消费者对于卖方的不信任逐渐累积,形成刻板印象,尽管大家一起买的时候会价格更便宜,各方风险会极大降低,但如果依旧是卖方为主进行宣传的话,消费者依旧存在心理芥蒂,不会轻易进行下单购买的动作。但如果将上述的各个KOL带动起来,用他们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去做消费者立场的推广和动员,让用户自己组织用户,形成广泛的“自己人”效应,大多数消费者就会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购买和试用,如果产品性价比高、质量上乘、符合消费者的心理预期的话,就会在正反馈的驱动下进行复购和积极评价。2.同城零售的前期形态现在很火的社群社区电商,一些地方团平台的私域社群中会出现团长带着大家去买东西的现象,已经有组织用户的初步形态了,也是以用户为本的,但是这还不够彻底,它处于传统零售和同城零售交接区的过渡状态。它还是商品的组织者,它还需要有大量的供应链支撑,像拼多多、美团等,谈的还是供应链,谈的还是从卖方出发的经营问题,权力依旧大部分掌握在卖方市场。但同城零售要做的是权力让渡的持续性动作,在用户就是资产的时代风口下,同城零售追求的不是所有的用户资源,而是追求长期和精准,用不断的销售和购买行为去筛选和积累精准性的目标用户,为一群人做专业性的对口服务。同城零售下的产业链分工秩序重构,最终推动供应链走向消费链,其核心是产业链要素的组织职能再造:团长(零售端)组织用户;平台(服务商)组织仓、拣、配、加工等服务,供应商(厂家)组织实物/虚拟商品。3.同城零售的社区形态同城零售诞生的基础和前提是传统零售的完备,如果说传统零售采购的目的是哪些产品卖得爆、卖得火、卖得多,那同城零售的采购就是为顾客做采购,做一站式服务,成为顾客的“管家”。以客为主,同时还有技术平台赋能,为一群人服务,这一群人的多少取决于:周边范围、个人服务能力,和职能发育的状态,以及赋能者主体和合作伙伴的能力。随着新的社区团购店或者自提点的发展,现在已经有了用户组织的基本概念,但目前还不够。也就是说,同城零售的社区形态将会是把本地生活、社区团购和实体零售杂糅在一起的一个复合体形式。他既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也可以成为私人订制式的管家,扎根在一个社区,或以一个小店为承接点,又或者是以一个自提点为依托,但服务目标是明晰的,不是做一整个社区的服务,而只做精准用户的需求满足。用户组织起来,产生周期性消费;服务组织起来,产生集约化效率;商品组织起来,产生精准、稳定供给。

❓:为支付系统操作风险写一篇详细的介绍

🧠:支付系统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系统运行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系统操作员操作失当带来的风险。在银行业的所有风险中,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逐年上升,其危害程度仅次于信用风险。可以将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操作风险归纳为以下四类:一是内部程序不完备导致的风险,指现代化支付系统相关法律文书有漏洞、制度建设存在不足、内部约束机制不到位、监督及审计不力和内控风险意识整体下降等内部控制上的缺陷,而影响整个金融及结算秩序稳定的风险;二是人员失效导致的风险,指操作人员职业操守缺失,有意违规、越权操作导致银行业务差错、弊端或中断的风险;三是系统不完备导致的风险,指安全措施薄弱的业务系统被非法入侵。篡改、破坏计算机业务系统数据,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以及计算机系统设计的致命错误、或测试疏漏的要害隐患而形成金融风险;四是外部事件导致的风险,指由于通信、电力故障或地震、水灾、火灾、恐怖袭击和战争等外部不确定因素对现代化支付系统造成的风险。# 支付系统操作风险的成因(一)操作失误和违规操作不熟悉或违规操作而导致误操作是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部分业务人员对其业务操作的相关规定不够熟悉,只能通过系统界面简单的处理业务,出现操作失误和违规操作。例如不会使用业务报文,影响业务处理效率;系统日终出现异常情况时,不会按规定程序办理帐务核对;不熟悉支付业务的查询查复规定,使支付资金不能及时解付;个别银行不熟悉帐务核对的操作程序,日终与CCPC对帐不平,即不报告人行,又不查实原因,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未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熟悉系统操作规程是有效处理各项业务操作的保障。如果业务人员不了解系统的各项功能,不熟悉系统操作各种提示含义,或者不遵守系统的操作规程,将可能形成操作风险,导致支付业务处理出现异常。例如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中曾出现办理清算账户行柜台提交的业务时,因通讯故障,系统提示“系统调用错误”,但操作员误认为系统记账失败,重新录人该笔业务,导致清算账户的重复记账。某银行技术人员由于违规操作,使该行前置机系统异常初始化,导致往来帐业务、行名行号数据等基础数据全部丢失,系统无法处理任何业务。还有的银行不执行支付系统相关设备专机专用的规定,导致系统被病毒感染,严重影响了支付业务的正常处理。(三)岗位职责不清,相互制约不力支付系统在具体的核算业务中,传统的手工核算模式下的岗位职责发生变化,相互制约已经消弱,尤其是各商业银行采用柜员制的业务处理系统,缺乏上下游操作检查及横向监督制约,导致业务处理存在风险。特别是支付系统实行实时发送、清算资金的模式,一笔支付业务的平均处理时间不到一分钟,这种快速清算模式要求每一笔发送的支付业务都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导致发起行垫付资金。支付系统运行以来曾发生过多次由于操作员失误导致收款人错误情况,不仅影响了正常到账,也给发起行和接受行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协调工作,更可能导致业务发起行的资金损失。(四)计算机系统被非法侵入非法侵人计算机系统是指在终端设备上故意非法人侵安全措施薄弱的银行计算机业务系统,篡改、破坏计算机系统业务数据,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如未经授权改写计算机程序,未经授权更改业务系统记录等。造成以上操作风险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操作风险意识淡薄。由于支付系统上线运行的时间短,管理经验不足,银行对其高速运行所带来的操作风险意识淡薄,对操作失误带来的资金风险没有危机感。二是业务、技术培训力度不够。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流程对员工要求更加专业化,但有些银行的业务和技术培训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表现为相关业务的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人员更换频繁等。三是系统运行管理机制相对落后,未针对大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特点及时更新环节、重要业务部门及熟悉内部资源性能并掌握关键技术人员的管理牵制约束力不强,容易诱使个别内部人经济犯罪和违规违纪。四是支付系统相关程序上存在缺陷。部分程序设计对系统操作风险考虑不周全等问题。# 防范支付系统操作风险的对策(一)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操作风险存在于支付系统每项业务和业务环节中,这种风险内在的特性决定了风险管理必须体现到每一个员工的行为,风险控制决不仅是管理部门或会计主管的事情,所有银行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防范意识,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无数的案例告诉我们,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因此,要自上而下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要通过广泛的风险教育和重视业务上的风险估计来培养所有人员对风险的敏感和了解,并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所有人员的自觉行动中去。上级管理部门应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各级管理者,每个业务人员都清晰了解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的敏感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并将之贯彻到每一项操作中去,以避免任何的失误。所以建立银行风险管理文化,强化操作风险意识是银行当务之急。(二)加强支付系统内控体系建设高效快捷的支付清算需要严密的内控制度来保障,当现行的一些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已经不适应现代化的支付清算体系时,必须作相应的补充和完善。现代化的支付系统清算体系需要多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网络化的管理机制,在内控制度上应建立包括双人复核制、资金划出权限制、岗位制约制、现场巡视制、事后监督制以及技术支持系统配套管理在内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建立起纵横交错的业务操作风险和技术操作风险的防范网。在制定支付系统具体业务操作流程时,应充分关注每个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严密业务分级授权体系,对不同重要程度的业务进行不同层次的业务授权。要通过岗位设置、帐务核对、监督检查等手段,对业务的处理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对于在操作上有章不循、单人划款划账、擅自越位操作、不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等违规现象,都要有相应的措施及时纠正、改进和必要的处罚。(三)加大支付系统的业务培训力度支付系统上线时间短,与其接口的会计核算系统帐务处理模式发生改变,由原来的单迄记帐模式改变为现行的一记双迄记帐模式,基层网点发出的只是业务信息,不进行帐务处理。因此,为有效防范支付系统操作风险必须加强业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对新业务、系统操作规程的熟练程度,全面提高业务人员素。(四)健立操作风险报告机制和快速处理机制结合支付系统两级处理中心结构的特点,为防范支付系统运行风险,在支付系统运行中,银行前置机或会计帐务出现相关问题时应建立两个报告途径,一方面及时向本行相关部门报告,另一方面迅速向城市处理中心报告。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时应遵循“支付业务不间断”原则处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有关各方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的同时,应采用其他方式,确保支付业务的及时处理(五)优化和完善大领支付系统软件操作风险发生除人为因素外,也反映出支付系统设计的不完善,应逐步对系统进行改进。如改进系统应用设计中提示不够明确的程序缺陷;增加对重复记帐的有效提示;改进记帐凭证有效打印问题;优化业务中超常字符发出和接收以及设置控制涉及清算账户相关支付程序等技术更新和进步,从技术上最大限度减少操作风险,达到主动控制操作风险的目的。

❓:请详细解释以下名词:支付系统风险

🧠:支付系统风险是指支付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可能性,是各种宏观或微观的不利因素导致支付系统不能正常稳定运行且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不确定性。# 支付系统风险之间的关系支付系统由于其天然的联网特性成为潜在的传播系统危机的一个重要的机构渠道。各种风险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并存在明显的传导性、方向性。在支付系统风险关系链中。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处于核心位置,是整个风险关系链的关键点。流动性风险对支付系统产生影响,导致信用风险.法律法规的缺位以及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网络故障、操作失误、维护不当等再作用于支付系统,当风险波及面及影响扩大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由此可见,当支付风险关系链中的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个支付体系出现震荡,影响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和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影响公众对整个金融系统的信心。对金融稳定构成巨大威胁。# 支付系统风险的分类按照国际清算银行《关于重要支付系统的核心原则》和巴赛尔协议有关规定,支付系统风险主要分为5种: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运行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一)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拖欠方并未发生实质上的清偿危机,只是由于资金不能如期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期履约支付,致使对方无法如期收到应收款项。杨海将现代化支付系统产生流动风险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2个方面,内因主要体现在银行自身的资产质量、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外因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等方面。流动性和风险性之间有一定的权衡,不能仅依靠提高流动性资金来降低流动性风险。Freixas,Parigi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对流动性和成本之间的权衡做了深入的研究,王宇,李自力比较了各国平衡流动性和风险的政策,并对我国平衡流动性和风险的政策提出建议。为提高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率,我国大额支付系统设计了自动质押融资机制、日间限额透支和清算窗口时间功能,支持增强其流动性。为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系统对不足清算支付业务作排队处理。其中,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和日间限额透支被认为是控制流动性风险的有效措施。(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中的订约方既不能在法定时间内,也不能在法定时间外的任何时间里全额结算其债务所构成的风险。经营业绩不好、资产管理不善的银行易在支付过程中出现信用风险。不同的支付系统机构产生信用风险的程度也不一样。大额支付系统转账指令处理和最终结算都是单笔实时进行,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的作排队处理,所以大额支付系统通过设置清算账户可以限制跨行清算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支付系统风险链中处于关键和核心地位。流动性风险对支付系统运行产生干扰,导致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通常又是引发支付系统其他风险的重要诱因,而且还会使支付系统面临系统风险的威胁。目前,允许13间透支和设置信用风险限额是控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主要措施。同时,为规避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对开设清算账户的金融机构信用情况、支付能力进行日常监测,适时对其资信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合理核定其日间透支限额。(三)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在支付系统运行中,因某一系统用户无法履行债务义务,而造成其他用户无法履约,使系统运行陷入困境。系统风险的发生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存在密切相关,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发生所造成的后果之一即是导致系统风险,各风险之间的相互联系也会导致系统风险的发生。马征认为银行间支付系统由于其天然的联网特性成为潜在的传播系统危机的一个重要的机构渠道。全额实时支付系统通过减少跨行结算的信贷规模和流动性风险以及消除交易被作废的可能性,可以限制系统风险。(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法律、法规的缺位或不完善对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影响。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既为银行界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带来了诸多法律上的难题。对跨国支付系统而言,由于系统的运行覆盖不同国家,国际法规的订立及法律冲突的解决也至关重要。我国支付系统方面的法律比较少,目前一些法规的效力不大,给监管带来了困难。从整体上看,相关法规建设滞后于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一定阻碍,这将引发监管的变革。(五)运行风险运行风险是指导致或恶化信用风险或者流动性风险的运行因素,比如技术故障或者运行错误所构成的风险。聂凯研究了农业发展银行基层支付系统的运行风险,并对运行风险的来源分类,包括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程序风险。国外已有很多研究支付系统运行风险的成果。M.Boss等人研究了奥地利的支付系统运行风险,H.Inaoka研究了日本的支付系统运行风险。K.Soramaki和M.LBech以“9.11”事件为例研究了当支付风险变成现实时,Fedwire的容错和抗攻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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