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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细解释以下名词:客户授信整体风险
🧠:客户授信整体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将每一个客户和所有客户汇总起来看成一个整体,而这个整体的所有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合力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或相关业务所带来的影响和风险。现代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研究是以客户的整体风险作为研究对象,以整个社会的经济成分和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现代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也已由过去对单笔授信的管理向客户整体信用风险控制发展;由以单一客户为对象的控制向以客户所有关系网络为对象的监控发展。而为了控制银行集团的总体风险,信用风险管理也逐步由单个银行机构对单个客户的控制,向银行集团在全球范围统一控制发展,做到在银行集团的整体层面上对客户的授信风险进行统一的衡量和控制。# 客户授信整体风险的内容客户授信整体风险包括三方面主要内容:客户的整体评价、客户的风险域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客户整体评价、客户风险域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这三方面内容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客户整体评价在客户层面是对一个客户的全面评价,在银行层面是对所有客户,例如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客户的评价,它是基础;客户风险域是将有关联的客户联系起来,为银行的管理提供条件,它是纽带;信贷资产组合管理是对所有客户由于占用银行的资产而给银行带来收益和损失的可能进行管理,它是结果和目的。(1)客户的整体评价。客户的整体评价从客户层面讲有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和如何确定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首先,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是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整体评价、识别整体风险的基础。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的关键取决于如何制定客户资信等级评价标准。这不仅表明商业银行如何看待客户,也反映了商业银行的政策取向,它还关系到外部其他评级机构对商业银行自己的评价。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客户资信评估体系不仅是商业银行本身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也是作为国际化大银行所必须的条件之一;这套体系必须要充分地体现商业银行自身的素质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其次,确定客户资信等级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判断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即确定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额。我们将客户凭借自身资信与实力承受对外债务的最大能力的量化数额称为该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额。最高债务承受额是一个人或是一个企业承受债务能力的表现形式,它通过具体的数值表现了该客户所能承受债务的能力。(2)客户的风险域。风险域是指以一个单一公司或自然人为核心,因为投资关系、借贷关系、担保关系、经营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关系而与若干个单一公司或自然人建立起来的一个网络群体,这个单一公司或自然人称为这个风险域的风险域核心,风险域核心通过各种关系将其他公司和自然人联结起来,这些其他公司或自然人称为这个风险域的风险域成员。(3)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是指银行根据其授信业务的性质、种类、风险程度等因素对授信业务和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区、行业实行多组合、多层面、多角度的纵向与横向的动态分析监控。信贷资产组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优化授信结构、确定最佳的风险平衡组合。信贷资产组合管理的内容和目的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进行评级。内容包括:贷款评级、国家评级和资产组合评级等。目的是为了判断和确定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状况,进而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满足资本充足比率要求的风险资本数额。其二是根据商业银行董事会确定的损失容忍度、风险资本数额和业务发展及收益计划,确定信贷资产组合的最佳配置方案,以达到风险平衡的管理目标。
❓:你能详细解释一下对症治疗吗?
🧠:对症治疗是指用药的目的在于改善症状称为对症治疗,或称治标。对症治疗虽然不能根除病因,但是在诊断未明或病因暂时未明时无法根治的疾病却是必不可少的。在临床上,某些重危急症如休克、惊厥、心力衰竭、高热、剧痛时,对症治疗可能比对因治疗更为迫切。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同时进行。# 对症治疗的运用对症治疗主要运用于以下3个方面:1.识先兆防治未病治未病有助于把握疾病诊治的主动权,节省医疗费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疾病是一个连续性的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疾病处于量的积累的萌芽状态时,及时辨识先兆症,并作针对性治疗,常常能使“上工救其萌芽”落到实处。健康、亚健康和疾病是一个无法截然分开的连续体。西医重病理变化,重器质性病变,在临床上有许多将会导致不可逆病理改变的征兆,由于达不到相应疾病的诊断标准而常可能被忽略。中医重视功能变化,长于功能调节。中医的证具有功能性,证的这一特性,使中医长于在尚未发生明显器质性改变之前,通过对疾病萌芽状态的先兆症进行辨证论治,调整异常功能状态,有效地阻止疾病的发生。如《张氏医通·中风门》记载张石顽以健脾化痰法,治疗沈某中风先兆,以除类中之虞,并获良效。《续名医类案·中风》记载龚子材治桑某中风先兆,嘱病人每年服药1料,长期坚持,终未发病。疾病发生以后,审察疾病传变的先兆症,根据疾病基本病机的演变规律,及时进行先证而治,防微杜渐,以安未受邪之地,有助于既病防变。如朱良春指出:“热病用附子,要见微知著,如果出现四肢厥冷、冷汗大出、脉微欲绝、口鼻气冷而后用之,即置患者于姜、附桶中,亦往往不救。”正当病人高热、神昏、烦躁、脉数呈一派邪热壅盛之证时,若见舌淡润嫩胖,口渴欲饮,或但饮热汤,或面色苍白,或汗出、四肢欠温,或小便色清,这些先兆症虽从辨证角度尚难辨为阳虚证,然朱良春从热病独特的个性出发,善于通过先兆症发现病、证潜在的变化趋势,认为当及时使用附子于辨证方中,以截断病势,避免亡阳厥脱之变,反对守株待免式地等待阳虚证、亡阳证的显化、典型化后才用温阳药。2.辨主症对症治标一方面,疾病主症的不同与变化,常常提示病机侧重点的转化,治疗的重点与方法也常常随之改变。如冠心病以心悸为主症时,常反映心肾气阴亏虚,心神失养为主要病机,治疗需以养心安神为主。冠心病以胸痛为主症时,常反映痰瘀痹阻心脉,治疗当以豁痰化瘀、通络缓急为主。可见治病要善于抓主症,要重视研究不同主症在同一疾病中产生的机制,使治疗更加有的放矢。还要重视研究每一主症的表现形式、轻重变化及其与疾病病理演变的关系,以提高对疾病的辨治能力。另一方面,对于急症,当急则治标。张仲景临证善于先治标急症,后治主病主证,体现出病证症结合论治的灵活性,对临床正确运用对症治疗颇具指导意义。如黄疸病之病机主要为湿热内蕴,法宜清利湿热,由于证有湿盛、热盛、湿热俱盛之殊,故治有茵陈五苓散、大黄硝石汤、茵陈蒿汤之分。若黄疸误治变哕者,施以小半夏汤,是为呃逆而设;“诸黄,腹痛而呕者,宜柴胡汤”,是为痛、呕而立。二者皆对症治疗。权宜之计,意:芷解决主要矛盾,非治黄疸专方,待呃逆停,痛、呕止,再辨病证而施以方治。重视发现新的特异症状,寻求新的对症治疗方法。有助于增强中医应急处理能力,在急症救治中尤有意义。再者,在辨病辨证基础上,针对疾病主症或重要症状,加用某些特异性较强的药物或方剂,进行必要的对症治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使症状得到缓解或消除,有利于加强治疗的针对性,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疗效。如头痛用川芎,头晕选天麻,牙痛加细辛,鼻塞取苍耳子、辛夷等,进行专症专药加减治疗。或加用专症专方,如嘈杂、吞酸加左金丸,痉挛性疼痛加芍药甘草汤,经行量多加二至丸等。根据药理研究,对某些病理改变或指标,加用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实际上也多是对症治疗。值得一提的是,参考中药药理用药,必须注重运用中医理论和思维,在辨证论治的指导、配合下使用。《医学源流论·方药离合论》指出:“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若夫按病用药,药虽切中,而立方无法,谓之有药无方”。若一味按药理堆砌药物,则难以适应病证的具体情况与患者个体差异,且可能虚虚实实,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例如,治疗小儿厌食症,若单纯用“高锌”的牡蛎等药物组方,其疗效既不如辨证论治复方,也不如西药锌制剂。再如,现代药理学研究证明,地龙的有效成分具有平喘、抗过敏及抗凝作用,适用于哮喘的临床各期,但地龙之性味咸寒降泄,单味应用时,若以常规剂量(6~9g),难显平喘定哮之效,若加大剂量,则副反应率亦高。按中医理论结合辨证用药,制成复方使用,则副作用明显降低,疗效显著优于不辨证者,且扩大了适应症,可用于寒喘、热喘或痰喘。若将中药药理作用与其性味功用结合起来,在辨证论治原则指导下选择适当的辨病对症专药不失为有效之举。如川乌、桂枝、寒水石、虎杖、忍冬藤、蒲公英均能纠正血沉、抗“O”、黏蛋白这三项指标,治寒湿证可用川乌、桂枝,治湿热证宜用寒水石、虎杖、忍冬藤、蒲公英。此外,由于人与实验动物之间存在差别,对动物有效的中药不一定对人体有效,需在临床实践中不断检验与探索。3.察兼症随症加减在明确疾病基本病机的前提下,辨证论治时,需注意对兼症的识别与治疗,因为兼症虽非矛盾主要方面,但次要矛盾的解决有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况且兼症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上升为主要矛盾。对兼症的治疗,除了常规的对症治疗外,常常需要通过辨兼证,加减用药。及时、恰当地处理好兼症,能使治疗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从而为病证结合论治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例如张仲景在抓住主症基础上,进行辨病、辨证,以确定主治方剂,最后还要对兼症、或然症作随症加减,使治疗更加细致绵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全面性。如四逆散证之或然症的病机虽然均以肝气郁结为主,但反映主证病机已涉及其他脏腑等部位,故需兼顾不同病位之病变,作随症加减,如“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对症治疗对于防治未病,增强治疗的针对性和全面性具有现实意义,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然而。症状毕竟是疾病的现象,机械地见症治症,不但难以取得良好效果,而且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时甚至贻误病机。同一症对不同病的诊断价值不同,同一症在不同病中的预后、治疗方法与疗效也不同。对于绝大多数症。中医又常缺乏特异性方药,因此对症治疗,必须结合辨病和辨证,在明确疾病诊断与基本病机的基础上。作必要的对症处理。
❓:为上网电价写一篇详细的介绍
🧠:上网电价是指独立经营的电力生产企业向电同输送电力商品的结算价格,一般是指独立的地方小火电、小水电、独资或集资建设的独立经营的发电厂、企业自备发电厂、中外合作经营的发电厂、外商独立经营的发电厂向电网出售电力商品的售电价格,其计价点通常是在产权分界处或发电厂出口。上网电价有时也称电网经营企业向独立经营的电厂生产企业收购电力商品的购电价格,其为调整独立经营的电力企业与电网经营企业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和协调两者经济关系、使发供企业协调发供的重要经济杠杆之一。# 我国上网电价的政策背景中国多种上网电价政策始于1985年,当时中国出现了全国性严重缺电,全国发电容量缺口约1200万千瓦,用电量缺口达700亿千瓦时。为了尽快结束这种不利局面,国务院决定把国家统一建设电厂和全国统一电价的办法,改为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投资建设电厂,并实行多种电价。当年就出台了两项基本电价政策:一是燃运加价,指电价随燃料、运输价格的变化而相应浮动。基本做法是:每年由原水电部和国家物价局下文规定燃运加价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各网、省电力局按规定测算加价水平并报批。该政策执行到1993年后并入目录电价。二是还本付息,指利用贷款建设的集资电厂或机组在还本付息期间,按照成本、税金、具有还本付息能力和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具体计量方法在国务院国发72号和原水电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87)水电财总字第101号文中有详细规定。还本付息电价是多种电价政策最土要的表现形式,该政策1998年改为按经营期方法核定上网价格。1988年,国家为缓解严重缺电和电力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出台了一项基本电价政策,决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对全国所有企业用电征收每千瓦时2分钱电力建设资金,作为地方电力基本建设的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其利率还贷期限按国家“拨改贷”办法执行。1996年“电建基金”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电力基本建设,另一部分由中央电力企业用于电网建设。特别是在1985年出台的两项基本电价政策后,又衍生出一些子政策,如代售电价、代料加工电价、超计划发电自销电价、出售用电权、超计划用电加价等,相应也出现了许多电价形式,如小水电和小火电代售电价、带料加工及议价燃料发电电价、超计划发电自销电价、超计划用电加价、二峡建设基金、各种地方附加电价等,总之,中国现行上网电价十分混乱。电价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受个别投资成本的影响,上网电价实行“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这种做法激发了个方集资办电的热情,在较短时期内解决了中国严重缺电的局面,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然而,由于中国的发电投资成本至今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上网电价持续上涨。# 上网定价的方式1.政府定价电力行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自然垄断行业,行业特点决定了各国在制定巨网电价时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政府定价方式。政府定价的主要优点是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物价稳定,避免电力企业获得超垄断利润,不足之处是不利子反映电力商品的真实价值和电力供求关系。政府定价又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直接方式是指政府部门直接参与上网电价的核定工作,如中国目前采用的个别成本定价法。间接方式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电价测算办法或对电价构成中的某些指标进行控制来调整电价。下面对个别成本定价、标准成本定价、一部制定价和两部制定价这四种政府定价方法做简单分析:(1)个别成本定价。指在核定每个电厂成本、费用、税金的基础上,加上一定回报制定电价。目前中国主要采取这种方法制定上网电价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有利于提高发电投资者的积极性,因为它能确保获利,但不利于控制发电成本。(2)标准成本定价。指将发电企业按一定方法划分成若干类型,参照各类型的平均成本或边际成本,制定各类标准成本,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类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这种方法的主要优点是有利于发电企业提高发电效益和效率,为逐步形成上网电价市场化奠定基础,是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必须迈出的一步,但这种方法没有考虑企业的历史问题,会对部分企业产生短期不公平。(3)一部制定价。指将容量成本和电量成本加在一起核定上网电价的制度。优点是结算方便、能鼓励企业多发电等,但山于中国月前采用的一部制定价,是以个别成本定价为基础的,这不利于形成竞价上网机制,如果强制竟价上网,会使新电厂处于不利地位,挫伤投资办电的积极性。(4)两部制定价。指将电价分解为容最电价和电量电价的定价制度,其中容量电价不参与竞争。优点是有利于在较短的时期内建立电量电价的上网竟价机制、提高新电厂的运行负荷、激发投资办电的积极性等。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延滞电价的统一进程,而且企业不发电就能得到一定收入,这不利于企业重视市场分析与开拓,以及从长远角度控制成本等。2.协议定价协议定价是买卖双方(指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通过签订购销协议的方式确定上网价格。协议定价也称为合同定价,主要优点是有利于反映电力商品的真实价值和电力供求关系,并能通过市场自动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关系,具有公平性和灵活性。此外,这种定价方式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因为协议是对未来一段时间的电价予以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违约的。目前电力市场化国家的大部分交易是以协议定价为基础,但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协议中关于电价内容一般具有根据实时电价进行调整的条款。实际操作中一般有两种调整方式:一是“单向合同”,指当实时电价高于协议确定电价时,发电企业按合同商定的白分比向购买方偿付差价;二是“双向合同”,指当实时电价高于协议确定电价时,发电企业向购买方按约定百分比偿付差价,当系统电价低于协议确定电价时,由购电方向发电企业偿付差价。3.竟争形成电价方式指买卖双方在市场上通过公平交易形成价格,即通过引人价格竞争机制,在动态中实现同质同价。这种方法的主要优点是能迅速反映电力商品的供求关系。竞争形成法又分为同价竞争和报价竟争两种:同价竞争既可以是买方给出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多个卖方在相同价格条件下竞争,也可以是卖方给出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多个买方在相同的价格条件下竞争,还可以是第二方规定买卖双方一的交易价格,多个买方或卖方在相同价格下竞争;报价竞争是利用价格优势来竞争,可以是多个卖方报价,买方按低价原则选购,也可以是多个买方出价,卖方按高价原则选售。由于市场定价容易产生电价波动,许多国家对这种定价进行了规范,一般在规则中有反垄断条款。竞争形成方式和协议定价法共同构成了市场定价机制。
❓:为自下至上管理写一篇详细的介绍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是组织工作的两种思维方式。一般来说,组织工作主要包括资源、决策权在组织内部各部门的配置、自主性以及部门之间协调机智的选择。自上而下是指大部分决策权掌握在组织的最高层部门,由他们负责配置资源,当部门之间发生矛盾时,主要是由他们进行协调。自下而上正好相反,在自下而上的组织中,大部分决策权下放给中下层,最高层只负责组织的长远战略和与组织长远利益有关的重大事情,当部门之间发生争执时,主要由他们自己协调解决。除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种模式外,英国知识创新研究者戴布拉艾米顿(DebraMAmidon)和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的赫伯特圣昂吉又提出了“由中而上而下”的模式。艾米顿在《智慧的觉醒》的书中说:“创新过程必须是按照‘由中而上而下’的模式设计。然而,自上而下的领导人员将继续作业管理的基本部分,因为传统的等级制度体系不可能一夜之间消失。基层活动的网络化有利于加强对变革的洞察力,而这些变革又可由那些最接近销售目标的人们来实现。然而在很多情况下,那些最接近交货服务的人并不是在组织中握有实权的人。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CIBC)圣赫伯特对昂吉将‘由中而上而下’的策略描述为一种平衡与集成两种方法的精华”。古典组织结构自上而下的权力和自下而上的报告,应该演变为现代组织自上而下的目标和自下而上的能动。丰田公司董事长奥田硕考察国内一家颇有名气的家电企业时,曾经说了一段耐人寻味的话:“贵公司的管理给我感觉很好,已经有了‘自上而下’的执行体系,而且细腻、到位、有特色。”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但从知识时代的发展趋势来看,应该尝试‘自下而上’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模式。”的确,员工不仅是“思想”的使用者,而且是创造者;不仅是“指令”的执行者,还是问题提出和解决的主动者。员工应该由螺丝钉和齿轮的角色变为发动机,“自上而下”的习惯管理模式理应改变。西门子的理念是“把员工纳入到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来”,而丰田的管理特色之一,就是把员工看成是本职岗位的最终负责人。在实施自主管理班组的过程中,让班组成员对库存计划、材料规划、人事安排、生产目标,以及产品质量全面负责。这样,组织内部呈现出“上下循环、交融运行”的新格局,赋予组织以新的活力。联想的柳传志说:“我刚刚建立公司时,采用的是‘由上而下’的方法领导管理团队,也就是我们称为‘指令式’的方法;进入90年代,公司来了一些高素质的年轻人,我就把指令式的方法改为所谓‘指导式’的方法;1995年以后,我就把工作方式逐渐改为‘参与式’——属下提出计划,我来提供意见。这样我身边的人就有了非常大的舞台,他们自己可以做决定。我也由一个‘导演’逐渐变成了‘电影制片人’。”# 自下而上的优点为什么要自下而上?传统的组织结构主要是直线制组织结构,这是自上而下的组织,它较好地适应了工业社会组织大批量生产的需要。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组织处于快速变化、难以预料的市场环境中。这种趋势要求组织作出变革,以提高组织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知识管理更多地从方法论角度思考问题,正是从方法论角度,自下而上成为主题。组织的知识主要是自下而上流动的,一个组织知识管理的好坏,主要是看组织中下层知识管理的水平,或者说组织有直接与客户接触层面的知识管理水平。因此,应该把更多的决策权下放给中下层,充分发挥中下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九八年,TCL公司重新定义了其销售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在新的定义下,销售人员不再是单纯地销售产品,而是集收集市场信息、整理顾客知识于一身,并有权作出自主决策。自下而上作为一种理念,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并开始在组织管理中加以应用。从非熟练工作到知识工作,从重复性任务到创新,从个人工作到团队工作,从职能性工作到项目性工作,从单一职能到多职能,权力从上司转移到顾客,从上级协调到同事协调。这些原则符合自下而上的组织机制,使组织成员进入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和自我发展的新境界。在自下而上的组织中,管理观念也需要改变。在管理学中有一个观点,领导就是服务。这种观念在知识经济时代是最合适的了。原来,领导是指挥者,发号施令,现在,领导是服务者,是为员工的工作提供服务的人。例如,当一个员工有了创新的想法,领导者就应该调查这一想法的可行性,然后为他提供资源和条件,并赋予他一定的权力,帮助他实现这一想法。一、把责任落实到底有活力的组织一定是把权力和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的每个人手上,特别是最底层的员工,而不是浮在上面,更不是集中在某个人的手中。把责任从领导的手中分出来,连同权力和信任一起,回归员工。员工在决定承担责任前,首先要看组织给了信任没有。西门子公司一方面在中高管理层实行宽松型的授权管理制;另一方面在员工中间实行“以项目和小组为导向、全球联网、按客户任务和产品特性而设立的微型组织”,这一组织方式在培育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同时,激发了极大的工作热情。对此,《西门子传》一书中是这样表述的:“人们致力于简化等级制度的努力,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责任,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了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和决策余地来完成他们的任务。”二、打开思想通道比尔·波拉德在《企业的灵魂》一书中写道:“员工不仅仅是‘一双手’,而是有思想有创造力的集体,他们能够主动改变企业的各个方面。”毋庸置疑,真正能够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大都来自于第一线的头脑;一个组织的萎缩,也都从员工思想的僵化开始。因此,现代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激活员工的思维活力,打开言路,建立起一个充满想象空间的事业平台,使员工成为有思想的实践者。通用电气(GE)曾经长期坚守禁锢式管理,员工仅被期望成为“勤于工作、守口如瓶”的人。在杰克·韦尔奇的倡导下,GE提出了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其基本做法如下:1.鼓励员工在一个协作型的公司文化中分享他们的见解;2.赋予一线员工更多的职责和更大的权利;3.根除程序上的浪费、不合理和重复的环节;4.打破阻碍思想和成果进行自由交流的禁区。“你必须给他们自由,使每个人都成为参与者。”韦尔奇这样总结。三、让员工主动起来传统管理模式崇尚权威和控制;而现代管理理念却要求员工主动起来。素有“经营之圣”雅誉的稻盛和夫谈到索尼的透明经营法时认为:经营必须透明,当月订了多少货,比计划晚了多少,利润是多少,费用如何使用等等,连末端岗位上的员工都应该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在让员工感到被重视的同时,也让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在透明中受到约束,从而启动深植于员工内心的动力。“调动”意味着被动,“主动”才能有责任感。韩国汉城有一家工厂,为了培育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从1983年起,实行一种独特的管理制度——每周让职工轮流当“一日厂长”。每周三,担任一日厂长的职工上午9:00上班,进入角色,听取各部门的简单汇报。然后,根据各主管部门汇报反映的问题,由真正的厂长提议先集中解决一两件事。带着问题,一日厂长陪同厂长到各部门、车间去巡视工作情况。一日厂长拥有处理公文的权力,下班前要作详细的厂长值班日记,并对当天碰到的一两桩较重大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传阅至全体员工。这样,这位职工就超脱出平日自己岗位的狭隘领域,大大扩展了视野,增强了全局意识,激发出自我潜能。当然,还有其他途径,如“分享所有权”,即让员工获得适当的公司股权,满足其事业的归属感,也能启动他内心的主动意识。
❓:请详细介绍本票出票
🧠:本票出票是指本票当事人签发本票的行为,签发本票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票据法所规定的事项,二是出票人将制作好的本票进行交付。# 本票出票的款式本票的出票也具有要式性的特点,其出票的款式同样也分为应记载事项、得记载事项和不得记载事项三项。(一)应记载事项1.绝对应记载事项(1)表明“本票”的文句。本票上应记载“本票”字样或能表明其为本票的文句,从而使本票与汇票、支票相区别。(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本票是自付证券,因此出票人必须记载无条件支付文句以表明由其承担付款义务的意思。(3)确定的金额。本票上记载的金额应是明确的,不得浮动记载。(4)收款人名称。由于我国仅承认记名式本票,所以收款人名称为绝对应记载事项,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由于承认不记名本票的存在,收款人名称并非绝对应记载事项。(5)出票日期。出票日期是签发本票的日期,它与确定票据关系的效力、出票人的行为能力、代理人的代理权及到期日的计算关系密切,因此是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6)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的签章是表明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的重要依据,没有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也就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本票也不发生法律效力。2.相对应记载事项(1)付款地。付款地是支付本票金额的地方,在未记载时,由于本票是自付证券,所以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2)出票地。出票地是出票人签发本票的地点,在未记载时,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3)到期日。在远期本票中不以见票即付为必要,因此需要确定到期日,在未记载时,则视为即期本票。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限于见票即付,到期日不是本票的记载事项。(二)得记载事项关于本票的得记载事项,各国票据法一般都规定准用汇票的有关规定。依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本票的得记载事项主要有两项:(1)禁止背书转让的记载;(2)支付特定币种的记载。(三)不得记载事项本票的不得记载事项一般也准用汇票的规定,包括票据法上未规定的事项以及与本票性质相抵触的事项。# 本票出票的效力(一)对出票人的效力本票是出票人承诺自己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出票人当然负担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1.本票出票人承担的责任是第一次责任出票人本身是主债务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对出票人直接行使付款请求权,而不需要进行承兑。2.本票出票人承担的责任是无条件的责任出票人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否则本票归于无效。3.本票出票人承担的是绝对责任出票人自出票日起即负有付款责任,该责任除因时效届满而消灭外,不因持票人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手续欠缺而免除。4.本票出票人承担的责任是最终责任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后,全部票据关系即告消灭。(二)对收款人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本票后,收款人取得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本票是自付证券,出票人签发本票后即负有绝对的付款责任,持票人自出票人出票时即已享有现实的付款请求权。这是本票出票的本质所决定的,与汇票中的付款请求权须经过承兑制度方由期待权转化为现实权有所不同。2.追索权收款人在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时,可以向其前手或其他票据义务人行使追索权。本票上的追索权与汇票上的追索权相比并无特别之处,原则上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但是,关于持票人能否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学界认识不一。有人认为,根据汇票承兑人亦得为被追索人的原理,以及最大限度维护持票人利益和票据信用的需要,应允许持票人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也有人认为,持票人不得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为依据出票的本质,出票人承担的是当然的付款责任。我国台湾地区通说是采否认说,我国大陆地区学者普遍认为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本票出票对汇票的准用本票出票的规则与汇票出票的规则相差较大,各国票据法一般都不作准用的规定。我国《票据法》仅规定当本票记载了法定事项以外的事项时,其效力适用汇票的相关规定。而根据汇票的有关规定,本票出票时如果记载了非票据法规定的事项的,该事项不发生本票上的效力。
❓:请详细论述本票见票
🧠:本票见票是指本票出票人依持票人的提示,在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名以此确定见票后定期付款本票之到期日的行为。本票见票有以下几个含义:见票仅限于见票后定期付款本票;见票目的是为了确定到期日;见票是出票人记载见票字样日期并签名的行为。我国票据法仅承认见票即付本票,没有见票后定期付款本票,因此不存在本票见票的问题。# 本票见票的款式本票见票的记载事项通常包括三项:(1)记载“见票”字样或其他表明见票的文句;(2)见票日期;(3)出票人签章。# 本票见票的程序本票见票程序是指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持票人在提示期间内向出票人提示见票,请求出票人签发见票字样、日期及签名的过程。因此,见票程序分为两个步骤:1.持票人见票提示。见票提示是指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出票人提示见票,以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各国对提示期间规定不同,《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规定了见票提示期间是出票后1年以内,也可通过约定缩短或延长见票提示期间。持票人如未在法定期间提示见票,则丧失了对出票人以外所有前手的追索权。2.出票人接受见票或拒绝见票。持票人在提示期间内向出票人提示见票,出票人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接受或拒绝见票的意思表示,并将本票交还持票人。出票人接受或拒绝见票的期间,各国票据法一般未作明确规定。出票人如愿意见票,则必须在本票上按法定形式为一定意思表示,这种法定形式由“见票”、“见票日期”及“出票人签章”三项要素组成,见票后的期限从载明见票的当日起算。出票人若拒绝见票,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方式,持票人应于提示见票期间内请求作成拒绝证书。# 本票见票的效力见票的效力是指见票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本票见票产生以下效力:1.持票人在提示见票期间内提示见票,出票人接受见票,则产生确定本票到期日及持票人在到期日请求付款的效力。2.若持票人提示见票期间内提示见票,出票人拒绝见票,则持票人应于提示见票期间内要求出票人依法作出拒绝证书,从拒绝证书作成之日起计算到期日,持票人不需要再为付款提示或请求作成付款拒绝证书便可行使追索权。3.若持票人在见票期间内提示见票,在出票人拒绝见票时,未依法取得拒绝证书的,或持票人逾期提示见票的,则持票人丧失除对出票人以外所有前手的追索权。# 本票见票与汇票承兑的区别本票见票与汇票承兑都是持票人提示票据,而且都具有确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票据到期日的作用,但是二者有着质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本票见票仅适用于见票后定期付款本票,而不适用于见票即付、定期本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本票。承兑除了见票即付汇票外,对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及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均适用。2.行为的目的不同。本票见票目的是为了确定本票的到期日,承兑除此目的外,更为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付款人的责任。3.行为的主体不同。本票见票行为的主体是出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而承兑是由汇票付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