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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即一切 🧠
❓:F1 赛车相对于超跑厉害在哪?刚开始关注F1的小白一枚。我知道F1目前为止速度上限基本完全是被规则限制。但是我发现F1的极速好像没有一些超跑快,还必须要用热熔胎才能满足齐抓地力需求,而且还巨难操控。那么相对于普通的超跑,F1厉害的地方究竟在哪呢?

🧠:超跑:发动机在零下50度到零上50度都能正常点火工作F1:发动机低于80度汽缸锁死根本没法起动,轮胎80度以下原地打转过弯肥皂超跑:油门踩到底,0百2s,5km直道能加速到200km/h,1km刹车距离,0-200-0大约15sF1:油门踩到底,当场抱死给你看,必须小心翼翼的加速,0百2.5s,5s内加到200km/h,7s内加到200再完全刹停(经提醒,不是抱死,是antistall模式,为保证发动机转速不能 过低 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一旦检测到发动机转速过慢就会进入保护模式,常见于发车时无法快速提高速度的场合)超跑:动辄8.0排量,动辄8缸、10缸、16缸,动辄1000+马力,7000转红线,12000顶天F1:从3.0LV10降到2.4LV8禁止涡轮增压降到1.6LV6涡轮增压,马力将将不到1000匹,16000转正常水平超跑:质保至少3年10万公里F1:1场比赛就要维修检查,甚至有的撑不过1场超跑和F1实际上是用不同的逻辑制造出来的。超跑是为了驾驶员服务的,性能只是让驾驶员爽快的副产物。F1是为了成绩服务的,驾驶员只是这辆车上最娇贵的零件罢了。

❓:《红楼梦》为什么写了很多人去世,却没写“新生命的诞生”呢?

🧠:虽然提到的比较少,但并不是没有。第七回便写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的降生,暗写的是巧姐,她生于雍正十二年十月,省亲那年三岁(虚)。明写的是,“胡老爷府里产了公子”,这个胡老爷就是贾雨村,府是江宁府衙,产妇是娇杏,小公子是宝钗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巧姐同岁。第十五回说的二丫头抱着她的小兄弟,实际上巧姐抱着自己的儿子,只不过是她十八岁时,那已经是省亲十六年了。与之呼应的文字就是刘姥姥讲的故事。这年曹雪芹应聘江南总督府幕宾,回到金陵搜集素材,期间探望过刘姥姥和惜春、芳官等人,给凤姐、妙玉、黛玉修了三人墓,还到钟山智通寺拜见了甄士隐,一起讨论书稿的修改。第二十八回,冯紫英的酒令“头胎养了双生子”,指的是冯妻李纹生了双胞胎儿子,只不过是发生在省亲五年的事。冯紫英是省亲四年三月二十八日结婚的,婚礼在山东老家举行,这次酒宴是他回到金陵后请喜酒。巧合的是,袭人也在这一年生了双胞胎女儿,灯花并头结双蕊。第七十三回的绣春囊事件隐的是一次野合,地点在承德避暑山庄,之后一个混血儿降生。还有灯谜里的萤字,隐的是贾兰女儿的出生。暗写少写新生儿,多写死亡是悲剧主题的需要,主题是纲。

❓:汉族骁勇善战吗?请举例说明各个王朝时期的战争情况。

🧠:五胡南北朝时代,北方为胡虏统治,亦出了两个汉家猛男,冉闵名气大,自不必说,创造歼灭几十万胡人军队的伟绩和亲斩三百鲜卑勇士的神勇!还有宇文高氏逐鹿时代,高欢手下第一猛将——高昂高敖曹,史载敖曹“幼稚时,便有壮气。长而俶傥,胆力过人,龙眉豹颈,姿体雄异。其父为求严师,令加捶挞。昂不遵师训,专事驰骋,每言男儿当横行天下,自取富贵,谁能端坐读书作老博士也。”其所率军队皆是汉人,不亚鲜卑勇士,一次随高欢讨伐尔朱兆,高欢担心敖曹所率皆汉儿,恐不济事,欲分一千多鲜卑兵给敖曹,敖曹推辞道:“敖曹所将部曲练习已久,前后战斗,不减鲜卑,今若杂之,情不相合,胜则争功,退则推罪,愿自领汉军,不烦更配。”韩陵之战,高欢不利,敖曹以三千汉军奋力冲杀,扭转劣势,大败尔朱兆,史称“是日微昂等,高祖几殆。”谁说汉军战斗力不如胡?殷州刺史尔朱羽生将五千人袭信都,高敖曹不暇擐甲,只率十余骑迎战,竟迅速击败羽生,“敖曹马槊绝世,左右无不一当百,时人比之项籍。”霸王之勇,自古少有,高敖曹能拟之项羽,可见一斑,非徒关张之勇。高敖曹性格也非常刚猛,在那个汉人被胡人歧视的时代,高敖曹敢和那些胡人权贵力争,毫不客气,一次,匈奴人刘贵“与昂小有忿争,怒怒,鸣鼓会兵而攻之。侯景与冀州刺史万俟受洛干救解乃止。其侠气凌物如此。”忿争的原因是“贵与敖曹坐,外白治河役夫多溺死,贵曰:‘一钱汉,随之死!’敖曹怒,拔刀斫贵;贵走出还营,敖曹鸣鼓会兵”,敖曹因刘贵歧视汉人,不把汉人命当人命,气得拔刀要砍他,甚至要干仗,其民族自尊心亦何其强也!因此鲜卑人都忌惮敖曹,高欢对敖曹也是特别对待,“高祖每申令三军,常鲜卑语,昂若在列,则为华言。昂尝诣相府,掌门者不纳,昂怒,引弓射之。高祖知而不责。”高敖曹也是不得善终,因心高气傲得罪鲜卑权贵。高敖曹被西魏军围攻,敖曹以单骑突出重围,逃至河阳,河阳太守高永乐与高敖曹有旧,故意关闭城门不纳敖曹,以致被追兵所杀,高欢非常痛惜,将高永乐打了二百军棍,追赠高敖曹为太师、大司马、太尉,都督五州军事。

❓:如何向深度学习模型中加入先验知识?如何向深度学习模型中加入先验知识,先验知识对减少网络的数据量非常重要

🧠:加入先验的方式有很多种: 1. 网络结构结构就是先验信息例如CNN的局部性,平移等效性等性质天然的契合图像数据先验,相同参数量,训练数据下CNN网络远优于DNN、RNN等基础网络结构。我们对数据特性有充分了解时,设计网络结构可以加入我们的先验知识。 2. 网络权重是先验根据任务类型,知识域,我们可以通过选择采用不同数据 or 任务训练的预训练模型作为初始化权重,提供先验知识。 3. 损失函数加入先验比如在训练数据无法体现的知识,比如平滑性要求,某些单调或者分布约束,我们可以通过在损失函数上增加约束,加权等方式加入这些先验信息。 4. 数据增强加入先验例如我们已知模型会在黑夜环境下工作,我们可以在数据增强做 style transfer,hsv处理等方式,模拟黑夜条件图片,让模型提前适应。 5. 训练过程体现先验如果任务是high level的,可以考虑冻结backbone 的深层部分权重,或者使用layer-wise learning ratedecay,因为先验信息告诉我们high level task 不需要backbone深层部分权重有大的调整。

❓:地球上最大的单晶有多大?天然的和人造的都算,“大小”以体积来计。

🧠:根据参考资料,地球上已验证的最大单晶似乎是马达加斯加共和国马拉基利纳的一块绿柱石 Be3Al2(SiO3)6,长约 18 米,直径约 3.5 米,估计体积约 143.2 立方米,质量约 380 吨 ;俄罗斯乌拉尔有一块体积可能超过 150 立方米的正长石 KAlSi3O8疑似单晶,但未验证过。地球上已经发现但未严格验证的最大单晶似乎是美国科罗拉多州弗里蒙特县魔鬼洞的一片微斜长石 KAlSi3O8, 估计体积约6214.41 立方米,质量约 15909 吨。- 单晶指其内部微粒有规律地排列在一个空间格子内的晶体,其晶体结构是连续的,在宏观尺度范围内不包含晶界(微观尺度的杂质、不均匀应变、晶体缺陷等不计)。- 地球上有一些数米尺寸的不完美的单晶,主要是绿柱石、石膏、长石。另外,美国新墨西哥州有一块体积约 5 立方米的萤石单晶,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有一块体积约 5.45 立方米的三叶石单晶,挪威有一块体积约 10 立方米的石榴石单晶,美国南达科他州有一块体积约 34 立方米的银辉石单晶,冰岛有一块体积约 103.4 立方米的方解石单晶,诸如此类。

❓:男子婚礼后拒领证让临产女友退彩礼被法院驳回,此案有何警示意义?近日,河南平顶山。男子与女友相恋一段时间后,向女友转款8万元并备注“彩礼”。随后,双方商量婚姻登记事宜,女友表示等婚礼后再领证。可婚礼后男子却提出解除婚约,并起诉怀孕8个月即将分娩的女友,要求其退还9万元彩礼。法院认为,男方的行为与支付彩礼的目的、功能相悖,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遂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男子婚礼后拒领证让怀孕女友退彩礼

🧠:很明显,这个男子实际上是在规避法律,只要法官还有那么点善良,估计都会判这个男子败诉的。##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在个案中,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相冲突,应当如何适用的问题首先为什么说这个男子是在规避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严格根据司法解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是要退还的。但是本案的特点在于:1、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并且已经举办了婚礼。2、双方已经开始孕育子女。3、彩礼的数额也没有过于沉重。可见,女方确实是奔着结婚共同生活的目的去的,这是善良的目的。而男方恶意规避法律规定,抛弃已经临产的未婚妻(鉴于还没登记,暂且这么称呼),非但不想承担家庭责任,还想索取已经给付的婚前彩礼。 相当于女方因为善良,所以被不善良的男方钻了空子,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 。所以如果按照司法解释的既定规则去判决的话,会有 个案不正义 的情况的发生,也就是说,在这个案例中,如果严格适用既有的规则,会伤害民法所要保护的善良风俗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时候,自然是法律原则大于法律规则,毕竟,任何人都不得依靠诈骗的行为获利,亦不得利用他自己的错误行为,或者根据自己的不义行为主张任何权利。即“任何人不得利用自己的错误或不义行为主张任何权利 ”原则。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利用法律规则,想通过自己的不义行为来获利,自然善良的人民是不会答应的。但是,并非所有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冲突都要适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就是为了限制法官的裁量权,如果凡有冲突都适用法律原则,那么将架空法律规则的适用,无限扩大法官的裁量权,很多具体的法律规定就会形同虚设。所以,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冲突,一般有几个处理原则: 1、穷尽法律规则,方能适用法律原则。法律原则主要发挥弥补“规则漏洞”的作用,所以,只有在穷尽现有法律规则还是无法实现个案正义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律原则。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一般不得舍弃法律规则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具有确定性,而法律原则并不确定,法律首先要保证安定。除非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则不能实现个案正义。这个个案正义必须是极特殊的情况,即适用法律规则会导致极端的不公正时,才能适用法律原则,而不能滥用。 3、若无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本身就是根据法律原则来制定的,法律规则的制定背后,已经在体现了相应的法律原则,所以,除非有更强的理由能够证明法律规则的适用会违背法律原则,导致法律的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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