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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即一切 🧠
❓:你是一名领域专家,对强制要约收购这个概念非常了解,请给出详细的解释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当一持股者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数额时,强制其向目标公司同类股票的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制度。# 强制要约收购的发展“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始于上世纪6O年代的英国。强制要约制度的立法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这对小股东是不利的。因此,应给予他们退出的机会;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因此收购者为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付出的溢价应归公司的全体股东平均享有。采用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有英国、法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起始点从30%到50%不等。不采用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有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及我国的台湾。我国证券法第81条规定了上市公司强制要约收购制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同时,证券法第87条第1款规定收购人在持有目标公司90%以上的股份时,应当按照收购要约中的同等条件收购其余股东的股份,而不得拒绝。2002年9月28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了12条豁免条件。2003年5月20日,《关于要约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股比例超过75%所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制要约收购的方式强制要约收购的两种方式: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收购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决策自行选择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全部股份的全面要约,也可以通过主动的部分要约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从而大大降低收购成本,减少收购人规避动机,避免复杂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活跃上市公司收购活动。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当出现特殊情形时,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在该种情况下,收购人只能发出全面要约而不能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人是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也应该发出全面要约。# 强制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第81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据此,收购人在没有取得30%的股票之前没有义务进行强制要约收购,收购人在取得30%的股票时如果不想继续收购股票也没有义务强制要约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不是很强。这就反映出了让市场调节经济,政府远离市场的思想。强制要约收购通过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一个股东有机会卖出或按比例卖出自己的股票,获得因为收购人的收购行为而给公司带来的价值增量,以免该增量为少数人所占有。强制要约收购的这两个前提,还意味着在证券交易所外,无论通过任何方式获得多少比例的股份,都没有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适用。# 强制要约收购的要约对象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强制要约收购应该“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这就表明我国强制要约收购的要约对象是所有股东,对于所有股东光从字面理解应该既包括发起人,也包括市场上的证券购买者,还应该包括B股、H股的持有者,既包括流通股股东也包括非流通股股东。但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即A股与B股的投资者是分开的,A股与B股的市场是各自封闭的,H股等在境外上市的股票,按照主权原则和属地原则,更是我国证券法所不能及的。所以不论是A股投资者还是B股投资者在其收购比例达到30%时都不能向对方发出要约。因此我们只能对该“所有股东”作狭义理解,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要约对象仅指A股股东。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股东,比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转让股份的三年限期内的发起人,以及短线大股东,他们是否属于所有股东的范围,面对强制要约收购能否预受股份,笔者认为应该持肯定的态度。强制要约收购的效力强制要约收购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所谓撤回,在这里实际上是指要约撤销,因为收购要约是采用发公告的形式,公告一旦发出就无法收回,也就是说撤回是不可能的,而撤销是指在收购要约发出后,同样用公告的形式在要约的期限内将收购要约撤销,使其不生效。如果允许撤销,也就意味着不必发出收购要约,这样法律规定的强制要约收购也就不用执行,这是前后矛盾的。所以,收购人不得撤回要约,准确的措辞应该是撤销;第二,收购要约可以修改。收购要约不得撤销但可以修改变更其中的事项。由于变更行为涉及到到广大股东的利益,所以法律规定,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批准后予以公告。只是此处的获准是获得证监会一家的批准,还是要同时获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他们又是依据什么标准来决定是否批准,这些都不清楚。笔者认为,只需要获得证监会批准即可,这是符合证监会性质地位的。至于批准的依据需总结收购的活动逐步明确,但应该坚持一个原则,即经过修改的要约条件必须比原有要约条件对于广大股东来说更优惠更有利。变更以后的收购条件对已经作出预受意思表示的股东同样适用,他们无须再为预受表示。第三,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但应有一项例外,那就是预定收购数额。因为不可能每一个股东持有的股票量与收购要约的预定相同,法律应允许哪怕只有一百个股东也有权按照要约确定的条件出售股票。第四,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这就是要约的排他性效力。该条的买卖两字规定的不够清楚,是否表达下列意思:“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条件买进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卖出任何已持有的股票。”不允许收购人以任何条件任何方式卖出其已持有的股票,理由是该卖出行为与收购行为相矛盾,并且属大股东短线交易的行为。

❓:我正在写关于代理证券发行的词条,想了解一下背景知识,你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 代理证券发行代理证券发行是指信托机构接受证券发行公司的委托,代为办理有价证券发行的各项有关事项的业务。证券经营机构的最重要的业务之一就是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承销证券,是资金供需双方的媒介和桥梁。# 代理发行证券业务的核算代理发行证券的方式有:全额包销方式、余额包销方式和代销方式三种。代理发行证券业务的核算应设置“代发行证券”、“代发行证券款”、“证券发行”以及“待转发行费用”等科目。(一)代销方式的核算1.金融企业收到委托单位代销的证券,采用上网发行的于上网发行日,按发行数量及约定的发行价格在备查账簿中进行登记,不作账务处理。2.发售证券后,与证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按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款项减去上网费用入账。其会计分录为:借:结算备付金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代垫委托单位上网费贷:代发行证券款——委托人户3.发行期结束后,将已发售的证券所得款项划给委托单位,并收取发行手续费和代垫上网费用。其会计分录为:借:代发行证券款——委托人户贷:其他应收款——应收代垫委托单位上网费贷:手续费收入――代销证券手续费户贷:结算备付金同时,将未售出的证券退还委托单位,冲销备查账簿中登记的发行证券。(二)全额承购包销方式的核算金融企业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并先行全额支付发行证券的价款。1.金融企业先按承购价将证券全部认购,并向发行单位支付全部证券款项。其会计分录为:借:代发行证券——××证券户贷: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2.金融企业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收到认购款时,按认购价入账。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贷:证券发行3.按照相关规定开支可抵扣发行收入的直接费用时,如上网费用,其会计分录为:借:待转发行费用贷: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4.结转售出证券的实际成本,按售出的证券数量及购入包销的单位价格,计算出发售成本。其会计分录为:借:证券发行贷:代发行证券——××证券户5.结转应与发行收入相配比的发行费用。其会计分录为:借:证券发行贷:待转发行费用6.发行期满,未售出的证券转为金融企业的自营证券或长期债权投资。其会计分录为:借:自营证券(或长期债权投资)贷:代发行证券——××证券户发行期满,“证券发行”科目贷方余额表示发行收益,借方余额表示发行亏损。(三)余额包销方式的核算余额包销的承销商需承担发行风险,证券发行款项于发行期结束后支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发行证券的责任(1)促进和推动证券发行的顺利进行。(2)承担发行风险。(3)有责任辅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为证券经纪人风险写一篇详细的介绍

🧠:证券经纪人风险是指证券经纪人在展业过程中未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行为准则,而导致其个人及其所属证券公司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证券经纪人风险的特点证券经纪人风险的特点一般包括以下几点:(一)风险点多由于证券经纪人从事的是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弹性大,工作自由度大,自制力不强的证券经纪人很容易作出违规的行为。(二)风险容易扩散由于证券经纪人是一个较大的职业群体,如果一人违规没有被发现或处理,容易被其他人效仿。(三)风险影响大证券经纪人的违规行为可能造成客户及所属证券公司的重大损失,容易为外界知晓并迅速传播,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证券经纪人风险的内容证券经纪人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开户风险。这是指证券经纪人完成客户开发的工作以后,在开立账户的环节可能遇到的风险。开户风险主要有下列情形:(1)开户对象风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并非所有的人都可以参与证券交易;某些特定的人始终不能或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参与证券交易,或是不能进行某些种类证券的交易。证券经纪人在开发客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招揽客户心切或是不熟悉有关规定,让这样的人成为了自己的客户并代理其进行证券买卖,从而面临法律上的风险。(2)开户数量风险。这是指证券经纪人所招揽的客户数量与自身能力、发展不相适应所造成的风险。客户数量过少,使经纪人能够分享到的佣金提成非常有限,与所投入的劳动不成比例,使经纪人失去对事业和客户的热情;客户数量过多,则容易超过经纪人能力所及每天穷于应付,造成服务质量下降,差错纠纷上升。2.交易差错风险。证券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证券时,要经过开立账户、填单、审查、输入、清算交割等一系列操作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因偶然失误而导致交易出现差错,使最终的交易结果违背了委托人意愿,造成经济损失。交易差错风险主要有下列情形:(1)客户委托约定不明的风险。约定不明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客户对委托单填写不规范,导致误买或误卖了不符合其本意的证券,象客户委托单上下联不一致,委托单非同号复写,委托单内容填制不全、不完整,或者是委托内容不符合交易规则,申报价超出了价格限制范围、一笔申报超过了最高委托数量等等。(2)经纪人凭证审核不慎的风险。凭证审核不慎是指证券经纪人不按操作规定严格、详细地审核客户所填委托单的各要素(股东账户,股东姓名,拟买卖证券的名称、数量、价格,时间等)是否齐全、合理,或是没有注意到“三证”(股东账户、身份证、资金卡)应该齐全、一致,或在客户通过代理人来买卖证券的情况下没有仔细审核“授权书”。(3)申报差错引起的风险。申报差错是指证券经纪人报错、输错证券代码、证券价格、证券数量、买卖方向等,从而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对此,经纪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无权或越权代理风险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经纪业务时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买卖价格。如果证券经纪人与客户签订了全权代理委托协议,约定共享收益、共担损失,或是在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力股民办理指定交易、进行新股配售业务,都可能发生无权或越权代理风险。除少数证券经纪人为谋取私利有意进行无权或越权代理买卖外,也还存在着一些因无心之失造成无权或越权代理的事实。例如,在交易过程中,经纪人由于疏忽报错了证券账号,造成把别人的证券错买错卖;由于未能识破客户的欺诈行为而错买错卖;由于经纪人的过失在委托单有效日期已过或日期不明的情况下错买错卖;或由于经纪人的过失引起客户透支后,未经客户本人同意擅自锁定其账户,造成客户不能在别处买卖证券等等。4.其他风险。主要有以下情形:(1)服务质量风险。这是指因证券经纪人服务质量较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经济损失既有客户当场不满意而取消委托的现实经济损失,或是未来可能取消与经纪人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潜在经济损失,还可能包括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交易差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服务质量差除使经纪人遭受经济损失外,还可能影响到证券经纪人的职业形象和口碑,并对其他客户产生不良影响。(2)交割失误风险。证券经纪人由于业务繁忙或粗心大意,没有按规定在成交第二日向客户及时报告成交回报情况,致使客户无法了解成交情况,或者在交割单一时无法找到时,仅凭头脑中的大致印象随意告诉客户一个成交结果,最终与交割单的记录不符等等,都可能使经纪人与客户发生纠纷,造成风险。(3)系统保障风险。这是指经纪人由于所在的证券营业部的交易保障系统(如电脑设备、供电、通讯设施等)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从而无法及时按照客户的指令完成委托交易,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一般而言,对交易保障系统如设备、供电、通讯设施或其他偶发事件等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证券商不必承担责任,经纪人也不必承担相应风险;但由于证券商主观原因引起的交易保障问题给客户带来的损失,经纪人应提醒客户向证券商索取赔偿。# 证券经纪人风险管理证券经纪人风险是指证券经纪商在经营过程中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证券经纪商是独立的法人,经纪代表只是证券经纪商的雇员,因此,证券经纪人制度的风险管理制度主要是对证券经纪商的监管及约束。这方面的风险管理应该由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来共同完成。具体操作可作如下几方面的设计:A.财务要求;B.业务限制;C.报告制度;D.损失赔偿制度。A.财务要求一定的财务要求是经纪活动中风险防范的基点。券商应有较雄厚的财务实力才能抵御经纪活动中的风险。借鉴国外经纪人制度的经验,我们认为财务要求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a.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要求在一定限额之上;b.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券商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一定标准,使其具有足够的流动性;c.营业保证金。券商应向监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营业保证金;d.违约准备金。券商应从其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违约准备金,建立违约损失准备,以赔偿代理证券过程中违约发生的损失。B.业务限制业务限制是指对券商在经纪业务活动中的限制。包括:a.经纪业务与承销业务、自营业务分开。目前我国的券商既是证券经纪商,又是一级市场的承销商和二级市场的自营商,将这三种业务分开可避免经纪业务受其他业务风险的影响,同时可避免内幕交易;b.账户分立。经纪商应将投资者的证券与自己的证券分开保管,将投资者的资金存人央行指定的银行,不得挪作他用,避免将经纪商的风险转嫁到投资者的身上。C.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包括自报和抽查。券商应定期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报送规定的财务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应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其他定期报告,其中年报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同时,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应不定期地抽查券商的经纪业务的相关资料。D.损失赔偿制度因经纪人过失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损失赔偿制度主要是建立赔偿基金,基金的来源一部分由券商按规定一次性交付,另一部分由券商从每个会计年度的净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赔偿按一定程序、限度、比例进行理赔。

❓:你是一名经管领域百科词条撰写员,请详细解释一下直接染料,要求表达严谨,内容详实

🧠:直接染料是指能直接溶解于水,对纤维素纤维有较高的直接性,无需使用有关化学方法使纤维及其他材料着色的染料。# 直接染料的分类为了有助于染料的选择,大多数染料的应用类别可以用各种方法划分。就直接染料而言,个别染料可以根据其发色团的化学性质而分类,后者主要是决定染料色泽的化学基团。染料也可根据其染色性能分类。第三种分类是根据其染色牢度特性。可以预见,直接染料染色织物的最终用途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所用染料的染色牢度特性。在直接染料上述三种可能的分类方法中,第一种对染色者最不重要,虽则它对那些染料化学感兴趣的相当重要。例如它能很快地显示含有偶氮发色团的直接染料(见后)可以有着差别很大的染色牢度和染色性能,而在它们的外观结构上却非常相似。耐光牢度,或染色物曝露于光源下的耐褪色程度,常用数字级数1至8表示。1级表示展差,8级最好。对于任何染料其耐光牢度常随色泽的加深而增加。C.I.直接黄8在棉布上染深色时耐光牢度为1~2,染浅色时为1。作为剥比,C.I.直接黄27其耐光牢糜在染色时为5,浅色时为4。但这两只染料的基本发色团本质上相同。直接黄27是在直接黄8的基础结构上加上一个磺酸钠基-SO3Na和一个甲氧基-OCH3。其结构可在染料索引中找到,它们C.I.编号分别为13950和13920。述可以举出许多相同说明的例子,但其要点是:结构分类对染色者和使用者是很少有用的。作为替代,我们将说明英国染色工作者协会(SDC)如何将直接染料按其染色特牲所进行的分类。# 直接染料的应用类型(一)普通直接染料普通直接染料是指符合直接染料的结构特点,分子结构中具有磺酸基或羧酸基等水溶性基团,对纤维素纤维具有较大亲和力,能在中性介质中直接上染纤维素纤维的直接染料。染料结构以双偶氮及多偶氮染料为主,并以联苯胺及其衍生物类占多数。普通直接染料染色牢度较差,一般采用阳离子固色剂处理,可以提高染色织物的湿处理牢度。(二)直接耐晒染料将日晒牢度较大(大于4级)的直接染料称为直接耐晒染料。二苯乙烯、苯基尿素结构、三聚氰酰、某些共轭连贯型染料,含噻唑、二噁嗪、吡唑啉酮等杂环结构的染料具有较好耐光牢度,被作为直接耐晒染料。铜络染料具有较高的日晒牢度,也常作为直接耐晒染料。(三)直接混纺染料直接混纺染料是专门为涤纶和棉纤维等纤维素纤维的混纺织物一浴一步法染色而开发的一类新型的直接染料。直接混纺染料的特点:①在高温条件的稳定性很好,在130℃左右高温条件下的上染率比常规的95-100℃条件下的上染率要高,适合于与涤纶分散染料同浴染色。②染浴pH值适应范围广,能在分散染料染色适宜的弱酸性条件(pH=5-6)下染色。③在少量电解质作用下,就有较高的上染率,比一般直接染料染色用盐量少。④对涤纶纤维沾污少,有利于混纺织物表面浮色的清洗,具有优良的染色牢度(四)直接交联染料直接交联染料又称为直接反应性染料,是一类与反应性固色剂配套使用的直接染料。直接交联染料虽然具有反应性,但与活性染料具有明显的区别,其活性基不在染料分子上而在固色剂分子上,这种结构避免了活性基在染色过程中的水解,而固色剂上的活性基又不如活性染料的活性基活泼,因此相当稳定。

❓:请详细介绍次贷危机

🧠:# 次贷危机概述次贷危机是指由美国次级房屋信贷行业违约剧增、信用紧缩问题而于2007年夏季开始引发的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震荡、恐慌和危机。为缓解次贷风暴及信用紧缩所带来的各种经济问题、稳定金融市场,美联储几月来大幅降低了联邦基金利率,并打破常规为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直接贷款及其他融资渠道。美国政府还批准了耗资逾1500亿美元的刺激经济方案,另外放宽了对房利美、房地美(美国两家最大的房屋抵押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融资、准备金额度等方面的限制。在美国房贷市场继续低迷、法拍屋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美国财政部于2008年9月7日宣布以高达2000亿美元的可能代价,接管了濒临破产的房利美和房地美。图:次贷危机演变示意图 次按即“次级按揭贷款”(subprimemortgageloan)次级抵押贷款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与传统意义上的标准抵押贷款的区别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对贷款者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要求不高,贷款利率相应地比一般抵押贷款高很多。那些因信用记录不好或偿还能力较弱而被银行拒绝提供优质抵押贷款的人,会申请次级抵押贷款购买住房。在房价不断走高时,次级抵押贷款生意兴隆。即使贷款人现金流并不足以偿还贷款,他们也可以通过房产增值获得再贷款来填补缺口。但当房价持平或下跌时,就会出现资金缺口而形成坏账。次级按揭贷款是国外住房按揭的一种类型,贷给没多少收入或个人信用记录较低的人。之所以贷款给这些人,是因为贷款机构能收取比良好信用等级按揭更高的按揭利息。在房价高涨的时候,由于抵押品价值充足,贷款不会产生问题;但房价下跌时,抵押品价值不再充足,按揭人收入又不高,面临着贷款违约、房子被银行收回的处境,进而引起按揭提供方的坏帐增加,按揭提供方的倒闭案增加、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增加。次贷危机:利息上升,导致还款压力增大,很多本来信用不好的用户感觉还款压力大,出现违约的可能,对银行贷款的收回造成影响的危机。但是这个回报高有一个很大的前提,就是美国房价不断上涨。房价不断上涨,楼市大热,虽然这些次级按揭贷款违约率是比较高的,但放贷的机构即使收不回贷款,它也可以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出去不就也赚了嘛,因为楼市大热,房价不断涨嘛。危机如何发生呢?就是06年开始,美国楼市开始掉头,房价开始跌,购房者难以将房屋出售或通过抵押获得融资。那即便放贷的机构钱收不回来,把抵押的房子收了,再卖出去也肯定弥补不了这个放贷出去的损失了。那么,由此发行的债券,也是不值钱了,因为和它关联着的贷款收不回来。之前买了这些债券的机构,不就跟着亏了吗?很多投资银行,对冲基金都买了这些债券或者是由这些债券组成的投资组合,所以就亏了很多。# 次贷危机的源头2002以来利率先降后升,房地产市场却先热后冷,导致大批蓝领阶级陷入房贷陷阱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近年美国等国家放松购房信贷标准(不用付首期,不用收入证明,也不计较抵押单位的质素等),形成次级房贷市场。次级房屋信贷经过贷款机构及华尔街用财务工程方法加以估算、组合、包装,就以票据或证券产品形式,在抵押二级市场上出卖、用高息吸引其它金融机构和对冲基金购买。但好景不常,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开始在2006年转差,美圆利率多次加息,令次级房屋信贷的拖欠以及坏帐增加,次级房屋信贷产品的价格大跌,直接令到欧美以及澳洲不少金融机构都出现财政危机,甚至面临破产,牵动全球信贷出现收缩。部分基金为了应付客户大规模赎回潮,于是借日圆平仓,大举投资的方法再行不通,唯有沽货套现,即是所谓日圆利差交易拆仓,造成连串的骨牌效应,导致环球股市大跌。原先在美国次级贷款市场占七成份额的房利美和房地美公司,由政府机构主宰,将贷款打包成证券,承诺投资者能够获得本金和利率。随着这两家公司的丑闻爆出,政府对两家公司的业务增长加以限制,整个次贷市场开始争抢这两家公司所购贷款。整个过程中,新的市场参与者,出于逐利目的,过分追求高风险贷款。当房利美和房地美还占房贷市场主导地位时,他们通常会制定明确的放贷标准,严格规定哪些类型的贷款可以发放。时至今日,由于全球成千上万高风险偏好的对冲基金、养老金基金以及其它基金投资者的介入,原有的放贷标准在高额利率面前成为一纸空文,新的市场参与者与华尔街经销商不断鼓励放贷机构,尝试不同贷款类型。许多放贷机构甚至不要求次级贷款借款人,提供包括税收表格在内的财务资质证明,做房屋价值评估时,放贷机构也更多依赖机械的计算机程序,而不是评估师的结论,潜在的风险就深埋于次级贷款市场中了。近年来美联储连续17次提息,联邦基金利率从1%提升到5.25%。利率大幅攀升,加重了购房者的还贷负担,美国住房市场开始大幅降温。受此影响,很多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借款人都无法按期偿还借款,购房者难以将房屋出售,或者通过抵押获得融资。于是普通居民的信用降低,与房地产贷款有关债券的评估价格下跌。一旦抵押资产价值缩水,危机就会产生,而且会波及整个链条。

❓:请详细解释以下名词:成本管理体系

🧠:成本管理体系是指在成本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成本管理体系是所有管理体系中的一个体系,管理体系是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所以成本管理体系就是在成本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成本管理体系作用在成本方面,其基本职能是指挥和控制,也就是指挥和控制成本。# 成本管理体系的构成成本管理体系通常通过以下四个基本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来实现上述这些职能和使命:1、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指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安排。组织机构通常用组织机构图来表示,在一个组织机构中应安排所需的管理职能,配置相应的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并在工作过程中明确相互关系和活动的接口,确保有效沟通和密切配合,为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使命而工作。2、程序程序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这个“途径”应该是最简捷的途径。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含有程序的文件可称之为程序文件。编制一个文件化的程序,其内容通常包括:活动的目的、范围、职责、权限的分配和工作程序以及形成的记录等;在工作程序中还要规定:做什么?谁来做?何时、何地做?如何做?使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文件做?做到什么程度?如何对活动进行控制和记录?成本如何?。程序和过程是密切相关的,成本管理通过对过程管理来实现,成本在过程中发生,所发生的成本是否必要?过程控制如何?又取决于所投入的资源和活动,而活动的质量则是通过实施该活动所采用的途径和方法予以实现。控制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应制定在书面程序中,因此,书面程序为确保过程受控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只要认真执行书面程序的规定,就能确保过程的质量,从而使成本水平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降低。3、过程过程是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系统。“过程”是广义的概念,包括成本发生过程和成本管理体系过程。过程的基本特征是:(1)任何一个过程都有输入和输出;(2)输入是实施过程的基础、前提和依据;(3)输出是完成过程的结果;(4)输出可能是有形产品,也可能是无形产品(软件、服务);(5)完成过程必须投入适当的(必要的)资源和活动;(6)过程本身是一种增值转换(过程的目的是为了增值,不增值的过程没有意义);(7)为确保过程质量,对全过程中的适当阶段进行必要的检查、评审、验证(测量点);(8)所有工作都是通过过程来完成的。过程是一个网络的概念,一个大过程可能包括若干小过程;若干小过程组成一个大过程;过程网络内部之间是有顺序的(前道工序的输出,可能是后道工序的输入)。成本在过程中发生,只有控制成本发生过程才能达到成本管理的目的。4、资源资源是指凡是能被人所利用的物质(包括:人员、设施、设备、材料、资金、技术、方法、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成本也需要发生成本,运行一个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也要投入必要的资源,这是成本换取性的要求,用较小的成本代价来替换较大的成本代价,以获取更大的利益。这就是成本的换取性。组织应识别和保证成本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条件,用较小的必要的管理成本来替换较大的不合理成本。成本管理体系通常通过上述四个基本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主要解决的四个基本问题:a)提高成本因素(浪费和浪费源)和成本优势是否得到识别和确定?b)如何消除或减少这些提高成本因素(浪费和浪费源)和发挥成本优势?c)是否已经消除了这些提高成本因素(浪费和浪费源)和发挥了成本优势?d)已降低的成本水平是否得到持续控制和保持?# 成本管理体系的中心任务通过解决上述这四个基本问题,我们就可以概括出成本管理体系的中心任务:一是将成本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二是保持已降低的成本水平。降低和保持成本的核心就是控制提高成本因素和发挥成本优势。控制提高成本因素和发挥成本优势的核心就是全面、系统、充分和准确地识别和确定提高成本因素(包括:浪费和浪费源)和成本优势。识别和确定提高成本因素和成本优势的核心就是认识、理解、掌握和运用好提高成本因素和成本优势的性质。组织建立和实施成本管理体系的目的就是通过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满足顾客、最高管理者、相关方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使组织的成本在不违背降低成本原则的情况下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并加以保持,旨在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和低成本运营。# 成本管理体的意义成本管理体系对更好地实施成本管理,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有效地控制浪费、降低成本、节省资源,持续地保持满意的成本水平,实现利润最大化,达到企业经营目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使企业不断发展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成本管理体系将成本管理与控制作为系统性的考虑和研究,适应了成本一定在一组要素中发生这样一个成本的系统性规律,能够系统地控制和降低成本;能够全面地满足顾客、最高管理者、相关方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能够持续地开展成本管理活动和坚持持续改进;能够向组织外部证实成本水平和提供成本保证能力的信任。# 成本管理体系的作用成本管理体系是一个成本保证体系。组织通过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可以持续提高以下方面的成本保证能力:a)组织保证组织在建立、实施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最高管理者应任命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并授权全权代表最高管理者来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组织的整个成本管理体系工作。最高管理者还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成立成本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规定与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有关的部门/单位和人员的成本职责、权限、相互关系和活动接口,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全体人员都能知道并理解自己对成本和成本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保证成本得到持续的控制和降低。b)立法保证组织应研究、规划并实施成本和成本管理立法,策划、建立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成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各种定额、标准成本、全面预算、成本计划以及作业文件等成本控制文件。这些文件是成本发生过程和成本管理的依据,用来约束、指导和规范成本发生和成本管理的行为、指导成本管理工作和活动。从而保证成本水平得到持续的控制和降低。c)活动保证组织的成本管理体系要求管理者和成本管理归口部门应持续、有效地组织开展成本管理活动,包括:成本策划、成本立法、评审、实施、检查、内部审核、成本考核、成本否决、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识别提高成本因素、增产节约或增收节支、合理化建议、员工培训和教育、预防风险、供方管理、持续改进、管理评审等活动。从而保证成本水平得到持续的控制和降低。d)资源保证资源是成本管理体系的物质基础。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确保为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必要的、适当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技术、方法、资金、信息等资源。从而保证成本水平得到持续的控制和降低。e)方法保证成本管理问题要靠相应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方法去解决。组织的管理者在实施成本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不断地、准确地识别、确定和正确应用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技术、方法和工具,以提高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常用的成本管理与控制方法和工具有:ACPP成本的预先策划和控制计划、ABC作业成本法、ABCM作业成本管理、TCM全面成本管理、SC标准成本法、TCD全面降低成本法、SCM战略成本管理、MB职能基础全面预算、CVP本量利分析、CEWS成本预警系统、BSC平衡计分卡、供应链成本管理、定额管理、职能基础成本核算、目标成本法、税务筹划、赢利能力分析、敏感性分析、CE成本工程、QE质量工程、VE价值工程、IE工业工程等等。组织通过这些方法和工具的应用从而保证成本水平得到持续的控制和降低。组织只有建立和实施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才能对这些方法和工具的应用过程、效果和具有的能力向管理者、顾客和相关方提供充分信任。# 成本管理体系策划成本管理体系策划是建立、实施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和制定并实现成本目标的具体构想过程。成本管理体系策划对一个组织来讲是有效实施和运行成本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活动之一。一个组织的成本管理体系也会由于各种原因(如顾客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而导致变更,对这种变更应进行策划,在策划时组织应规定与变更有关的运作过程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确保组织在实施成本管理体系变更时不会出现成本管理体系不完整或不适宜的情况。如原材料定额进行了变更,但没有对预算进行相应的变更,这就属于典型的没有对体系变更进行策划,而导致成本管理体系的不适宜或不完整。因此,组织在对成本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时应考虑到体系的适宜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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