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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即一切 🧠
❓:请详细解释以下名词:个人概率

🧠:# 个人概率简介个人概率的意思自从17世纪贝努里一开始研究概率时就已经产生了。实际上,概率(probability)这个英文字创造的初衷,就是用来处理主观不确定性的。L·J·萨维奇和布鲁诺·德费奈蒂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推导出了个人概率背后的许多数学模式。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在北卡罗来纳大学举办了一场统计学会议,会上萨维奇在演讲中曾阐述他的一部分想法。萨维奇认为,世界上并没有“已被证明的科学事实”这样的事情。有的只是一些陈述,而那些自认为是科学家的人对这些陈述持有很高的赞成概率。他举例说,在场听他演讲的人对“地球是圆的”这项陈述一定持有很高的认同概率,但若我们有机会对全世界的人做一次普查,则我们很可能发现在中国中部的许多农民对上述陈述持有很低的概率。讲到这里的时候,萨维奇不得不被迫停下来,因为校园里一群学生正在会堂外游行通过。他们还高喊着口号“停止上课!罢课!罢课!停止上课!”这些学生在要求全校的学生罢课,以抗议越南战争。等到他们走,四周又恢复平静,萨维奇才看看窗外,然后说:“看来,我们可能是认为地球是圆的人中的最后一代。”个人概率有许多不同的版本。其中一个极端是萨维奇-德费奈蒂的方法,该方法认为每个人都有其自己独特的一套概率。而另一个极端则是凯恩斯的观点,他认为概率是一种信仰程度(thedegreeofbelief),这种信仰是一个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一个有教养的人可能期望持有的信念。按照凯恩斯的观点,一个特定文化环境中的所有人(萨维奇所说的科学家或中国中部的农民)对某一特定的陈述,会持有一个一般的概率水平。由于这个概率水平取决于文化和时间,因此从某种绝对的意义上为说,很有可能这个适当的概率水平是错的。萨维奇和德费奈蒂则主张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一套个人概率,他们还描述怎样运用一种叫做“标准赌博”(standardgamble)的技巧把这种个人概率求出来。为了让整个文化中的人能共享既定的一套概率,凯恩斯不得不弱化相关的数学定义,概率不再是一个精确的数字(例如67%),而是一种将想法排序的方法(例如,明天可能下雨的概率大于可能下雪的概率)。# 贝叶斯定理与个人概率不管个人概率的概念是如何被准确定义的,贝叶斯定理在个人概率中的应用方式,看上去与大多数的想法相吻合。贝叶斯方法一开始是假设在一个人的头脑中有一组先验概率(apriorsetofprobabilities),接下来这个人经过观测或实验产生了数据,然后再拿这组数据来修正先验概率(priorprobability),生成一组后验概率(aposteriorsetofprobabilities):先验概率→数据→后验概率假设这个人想确定是否所有的大乌鸦都是黑的。她首先存有一些关于“这个陈述是真的”概率的先验知识。例如,起初她可能对大乌鸦一无所知,对“所有大乌鸦都是黑的”这句话半信半疑,相信比例是50:50。数据则包括她对大乌鸦的观测。假如她看到了一只大乌鸦,而且这只大乌鸦是黑色的,她的后验概率就会增加。因此下一次她再观测大乌鸦时,她的新的先验概率(也就是上一次的后验概率)就会大于50%,如果她继续观测大乌鸦而且都是黑的,这个概率还会继续上升。另一方面,一个人也有可能在进行观测之前就已经带着非常强的事前主见,其程度非常强,需要有很大量的数据才能改变这个事前主见。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三里岛核电厂发生了近乎是灾难性的事故。反应炉的操作员面对一个很大的操作盘,通过上面的各种仪表和指示灯来了解反应炉的运转情况。这些指示灯当中有一些是警告灯,其中有的出过问题,以前曾经发出过假的警告。当时操作员有个事先的成见,当他们看见任何一个新的警告灯亮时,总是认为它是假的信号。结果,即使当警告灯的型态及相关的指示器都一致显示反应炉的水位过低时,他们仍然置之不理。他们的先验概率太强了,以至于新的数据也无法使后验概率产生多大的改变。假定只有两种可能性,就像前面署名有争议的联邦主义论文的例子:它不是麦迪逊写的就是汉密尔顿写的。于是,在应用了贝叶斯定理之后,就会得到了一个先验胜率(priorodds)与后验胜率(posteriorodds)之间的简单关系,这里的数据可以归纳成一种称为“贝叶斯因子”(Bayesfactor)的东西。这是一种根本不用参考先验胜率来刻画数据的一种数学计算。有了这个计算工具,分析家就可以告诉读者,插入任何他想要的先验胜率,乘以计算出来的贝叶斯因子,再计算后验胜率。莫斯特勒与华莱士对12篇署名有争议的文章,每篇都是这样处理的。此外,他们对文章里的那些无特定含义的字出现的频率,还进行了两种非贝叶斯分析。这样他们有了四种方法来判断有争议文章的作者:层次贝叶斯模型,计算的贝叶斯因子,以及两个非贝叶斯分析方法。结果如何呢?所有12篇文章都压倒性地指向麦迪逊。实际上,如果使用计算的贝叶斯因子,那么对某几篇文章来说,读者认为是汉密尔顿写的先验胜率可能要大于100000:1才有办法让后验胜率为50:50。

❓:请详细介绍渠道力

🧠:渠道力是指在分销渠道中,一个成员控制或影响另一个处于不同分销环节成员营销活动的能力。在分销系统中,拥有很大渠道力的成员可以改变另一渠道成员的行为,甚至迫使其他成员做出并不情愿的事情。例如,一个制造商可以运用其渠道力迫使一个零售商储备其全部产品线的产品,尽管该零售商只对其畅销产品感兴趣;相反,一个零售商可以动用其渠道力迫使一个制造商提供货源紧缺的急需型号产品。渠道力的存在是由于渠道成员之间具有相互依赖的关系。因为大家都属于同一分销系统中,在产品销售、实体分销、渠道支持、产品调整、售后服务以及风险承担等方面,任何一个成员的行动都会对其他成员产生影响。成员间的经营活动具有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性。当渠道中的某一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控制力很强时。或者渠道中的各种力量处于均衡状态时,往往不会出现渠道冲突。而当各成员的渠道力此消彼长,处于不均衡状态,表现为互相抗衡时,渠道冲突就在所难免了。# 影响渠道力形成的因素渠道领袖对其他成员采取何种方式施加影响,是研究渠道力的核心内容。这种研究能够揭示渠道领袖渠道力的来源及形成因素。渠道领袖对其他成员的影响方式一般分为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两种,相应的,我们把渠道力的形成因素也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类因素。# 强制性因素渠道领袖对其他渠道成员施加的威胁,惩罚的能力称为强制力。它包括胁迫力和法定力两种。(1)胁迫力。胁迫力是指通过渠道成员的实力,威信和所拥有的资源优势对渠道其他成员所施加的压力。例如,一个制造商可以不再向服务差或损坏其品牌形象的分销商供应产品;一个特许经营者可以不再向一个受许人提供独家货源;一个在特定市场具有很高市场份额的零售商可以不再经销某个制造商的产品。除非该制造商提高折扣率。这些都是强制力运用的体现。胁迫措施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威胁,惩罚的程度。被威胁者是否认识到不合作的代价比合作的代价大以及威胁信息的可信度。在胁迫力的使用上,不容忽视的是这样一些可能:不断的威胁会迫使被威胁者寻求法律保护,或者建立一个联盟来对威胁者进行抵制(如建立受许人联合会或经销商联盟);频繁地使用威胁方法会扩大渠道冲突的程度,恐惧,焦虑及抵制是对威胁典型的反应。而且强制力会阻碍信息交流,打击那些基于相互信任的渠道成员的积极性;再者,威胁也是一种可能付出高昂代价的方式,可能监督成本会很高,也可能被威胁一方会断绝与威胁者的关系,而转向其竞争者。(2)法定力。法定力是指能够使一个渠道成员认识到另一个渠道成员有明确的权力对其施加影响。法定力是由交易合同或契约式直线营销体系形成的明确权力。如果契约或合同对权力分配规定得不但清清楚楚,而且双方都认为公平,那么,法定力会产生迅速而持久的合作关系。同时,法定力也会增加合作双方的冲突和诉讼争斗的机会。如果遵守协议条款的代价太大的话。会带来双方合作关系的终止。当然,这也是法定力的实施目标之一。# 非强制性因素除了强制力之外,一个渠道领袖对其他成员的影响也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力量来形成。这些力量包括奖赏力,追随力,专家力,说服力和信息力。这些影响力对其他渠道成员来说,不具有强制力。但带有强制性或诱惑力。常常让其不得不接受。(1)奖赏力。奖赏力是指渠道领袖承诺而且能够对按照其要求工作或达到其渠道目标的其他成员给予奖赏。奖赏力也称作承诺策略,即对服从型伙伴给予好处。奖赏力与强制力具有关联性。所谓“奖罚分明”,也就是指对这两种影响力的运用。实际工作中,这两种影响力很难区别开。例如,给服从服务指令的伙伴“提供服务”是一种奖赏吗?给不服从的伙伴“取消服务”是一种惩罚吗?在运用奖赏力时有四个限制因素:一是领袖的奖赏资本限制。例如,假设汽车制造商对于一个卖力推销其五种销售不畅的车型的经销商进行奖励,采取供应一种需求旺盛的车型的奖赏方式,这种奖赏力以其需求旺盛车型的存货为限。二是奖赏效果的可靠性限制。即使奖励行动能使奖励对象调整其行为,也可能难以改变该成员的看法,有的受奖赏者会把提供奖励看作是奖励方目前营销渠道政策不适当的迹象。有的也可能把奖励看作一种贿赂。三是提供奖赏易导致领袖的收益减少。四是连续的奖赏会使其效用递减。(2)追随力。当一个渠道成员基于正在使用另一个成员的品牌或者从事对对方有利的某些活动,从而形成的对另一个成员的影响,称为追随力。追随力产生于追随者的支持和贡献,追随者的种种努力有利于被追随者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影响。因而对于品牌拥有者具有影响力,追随力之所以会起作用,一般是因为其他的渠道成员希望与渠道领袖保持统一的形象和风格。(3)专家力。专家力是建立在一个渠道成员认可渠道领袖的知识基础上的,例如。中间商可能由于其与顾客的长期关系或知晓当地市场情况而具有专家力。小零售商常常对市场的销售及制造商准备的合作材料有很好的感受性,因此它们在促销方面有专家力。同奖励力的情形一样,一个渠道成员的专家力影响范围是有限的。例如,一个制造商在技术服务方面的专家力很高。但在销售策略方面却可能没有什么专家力。一个渠道成员想要长期地持有对其他渠道成员拥有专家力,可以有三种策略:一是有控制地传授专业知识,使其他渠道成员始终保持对本企业的依赖。二是企业不断有新的专业知识涌现,使其他成员渴望与本企业合作。这意味着企业应尽力掌握市场趋势,市场威胁,市场机会方面的信息,而这种信息是其他渠道成员凭自身能力无法准确获得的。三是鼓励渠道成员对交易中需掌握的,但又不能轻易地从其他经营业务中学习到的专业知识进行投资。换句话说,如果渠道成员在获得专业知识时付出了成本,那么这种专业知识就不会被轻易地泄露出去,因为渠道成员会积极地防止专业知识的扩散。(4)说服力。说服力是指一个渠道成员说服另一个渠道成员合理定位的能力,说服力是基于合理的呼吁和劝说,与奖赏力和强制力不同的是,一个渠道成员接受另一个渠道成员的劝说是基于后者的领袖角色,而不是因为其承诺或威胁。(5)信息力。信息力是在一个渠道成员得到真实的信息资料之后而产生的,信息力不同于专家力,是建立在真实信息资料的基础上的,任何渠道成员都有可能因为及时得到了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而具备这种力量。实际工作中。每一个渠道成员都有各种渠道力,只是各种力量大小不同而已,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综合的渠道力,综合渠道力最强的就成为渠道领袖,即使是不起眼的渠道成员,也在采用有关的影响力,试图对其他成员,渠道领袖产生影响。

❓:我想了解一下国际电信服务贸易,你能非常详细地介绍一下吗,这样我就不需要再搜索了

🧠:国际电信服务贸易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电信局站之间提供的电信服务贸易。# 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基本特征国际电信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具有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特性,如服务商品的不可感知性或贸易标的的无形性,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的不可分离性,贸易主体地位的重要性,服务贸易的差异性、不可储存性,服务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贸易保护方式具有隐蔽性和国际服务贸易的约束条例相对灵活性等特点外,同时由于电信服务部门的特殊性,特别是其作为经济活动的独特部门和作为其他经济活动的基本传输手段而起到双重作用,具有特有的基本特征。(一)全程全网和互联互通全程全网和互联互通作为电信服务网络性的主要特征,成为国际电信服务贸易基本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基本特点主要是通过国际间电信网络系统的互联互通来实现的,需要各国电信企业的通力合作。随着电信全球竞争的日趋激烈,跨国企业对全球“一站式电信服务”的需求膨胀以及以互联网和电信服务为基础的全球电子商务的逐渐升温,国别的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本国内现有的电信服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各国的电信网络的互联和操作显得日趋重要和迫切。国家电信经营者拥有并运行着各自的国内电信基础设施,包括用于交互连接传输的设备。而那些远程海底电缆和国际卫星等国际电信基础设施则通过双边协议或共同所有而由两国共同使用。这些国际设施的特点是各国共担成本风险,向得到授权的经营者开放,并且在向非所有方提供过境设施服务时,具有极高的互惠性。不同国家电信经营者间签署的双边协议是依照国际电联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推荐的多边框架所拟定的。在一国地域内,在位的大型电信运营商总是担心网间互联为其带来的利益不足以弥补其在网间互联中的成本支出。这反而为一些小型运营商的规模和业务方面的扩张创造了条件。而且,通常情况下,政府在互联互通方面也总采取向小型运营商倾斜的非对称管制。然而,在国际电信服务贸易中,情况恰恰相反。国际间的互联互通不仅不会使原有业务量分流,还会不断提高业务量。试想,当甲、乙两国用户跨境使用电信服务时,甲、乙两国的运营商都只有借助相互的电信网络才能实现两用户之间的信息传递。甲乙两国运营商为了实现国际电信服务贸易,通常需要预先议定好价格,即所谓的国际核算费率。由于信息的流出方要付费给信息的流入方(与商品贸易的进出口方向相反),因此,两国运营商往往是以相同的费率计征,当双方电话相互传递的信息量相等时,费用抵消就无需划拨资金了。(二)技术标准的锁定性电信服务贸易与其他服务贸易或商品贸易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技术标准的垄断性。电信行业是典型的网络型企业,网络结构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沟通和协调,而标准则是沟通和协调的基础。在赢者通吃(winnerstakea11)的网络结构下,掌握标准的企业将会成为行业中的主导者和行业利润的主要攫取者。许多电信跨国公司通过创造和制定隐藏着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规则,迫使竞争对手成为追随者,从而控制游戏规则和市场竞争格局,并通过跟随者对技术标准的依赖而将其永远牢牢地锁定在技术跟随者的角色上。电信技术标准在竞争中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信行业领导权的兴衰。在信息社会,电信作为主导性技术产业领域,通过标准竞争获得的产业领导能力可以转化为持久的产业比较优势,进而影响到上下游产业的竞争绩效。而产业的结构和绩效又会影响到国家竞争优势。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继续以技术优势控制和支配国际生产体系,控制支配产业价值链和供应链的价值实现。在当前全球电信产业新型的跨国生产体系中,一条是依靠跨国公司母公司的直接投资和公司内贸易形成母子企业之间的价值链体系,另一条是通过非股权安排的企业间交易网络形成由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体系。核心企业通过掌握技术、市场标准和销售渠道,便可以控制整个供应链和产品的价值实现,在全球化过程中获取巨大利益。# 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主要业务电信服务部门的特殊性在于其作为经济活动的独特部门和作为其他经济活动的基本传输手段起到了双重作用。电信服务贸易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主要业务与各国所经营的国际业务基本上是一致的。根据我国《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我国国内电信经营者在现有电信网基础上,可以经营的国际电信服务的主要业务包括以下7种。(1)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①跨国家或地区的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②跨国家或地区的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③经过本地电话网、长途网、国际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跨国家或地区的智能网业务,如国际闭合用户群话音业务等;④跨国家或地区的基于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的承载业务。利用国际专线提供的国际闭合用户群话音服务属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2)国际长途IP电话业务。提供国际IP长途电话业务时,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3)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4)蜂窝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蜂窝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有:①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②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③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国际通信业务。提供移动网国际通信业务时,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5)跨境卫星移动通信业务。提供跨境卫星移动通信业务(通信的一端在境外)时,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转接。(6)国际数据通信业务。(7)国际公众电报业务。# 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主要模式电信服务贸易是各国对电信服务进行的交换活动。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的定义,电信服务贸易也可以分为4种模式:①跨境提供;②境外消费;③商业存在;④自然人流动。一、跨境提供(一)跨境提供的含义跨境提供指的是一国的电信运营商从一国领土向别国提供电信服务。国际电话是历史比较悠久,而且也是比较典型的一种电信跨境提供方式。它是当前电信服务领域内最普遍也是最有利可图的贸易形式。它包括电报、用户电报、电话及近年出现的电子邮件和数据传输。(二)跨国项目1.卫星系统2.海缆二、境外消费(一)境外消费的含义境外消费指的是向到国外旅行的人或是在国外临时居住者提供电信服务,并在国内付费的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出国从事商务活动和休闲旅行者日益增多,国外消费正在成为电信服务中的一个重要的增长领域。(二)境外消费项目1.呼叫电话卡2.移动通信3.无线寻呼漫游4.移动卫星系统能使用户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通过移动手机进行通话5.更换呼叫程序业务三、商业存在(一)商业存在的含义随着世界各国电信业的逐渐开放,直接进入别国电信市场成为可能,商业存在便发展成为了电信服务贸易最普遍的一种模式。商业存在指的是一国的电信运营商通过在别国建立代表办事处、对外国公众电信运营商全部或部分控股,以及参与合资企业和结盟等方式,在别国直接提供电信服务。商业存在是电信运营者跨越国界在另一个国家运营时建立起来的。虽然建立商业存在最主要的诱因是直接提供电信服务,但这并非电信运营者走向国外的唯一原因。海外存在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建立代表办事处、对外国公众电信运营者全部或部分控股,以及参与合资企业和结盟。(二)商业存在的主要形式1.成立海外办事处2.结盟3.海外投资4.多边战略投资者5.成立新的PTO四、自然人流动自然人流动是指电信服务提供者将它的雇员送到国外,向其他国家的电信运营者提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和商业存在不同,自然人流动不需要服务提供者在海外建立办事处。如咨询服务是电信业中的一个增长点,电信部门的重组和原有运营者的私有化正在增加对私有化专家和财务顾问等咨询专家的需求。在发展中国家,对技术和管理援助的需求也是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对PTO和设备制造商来说,这种咨询服务的提供为开拓新市场创造了一条途径。PTO们还需要向海外派人以支持其海外投资。# 国际电信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一)国际电信服务迅猛发展,但是发展不平衡(二)各国电信服务发展重点不同(三)全球先进电信公司大部分为工业化国家所有,转型经济国家正逐渐占有一席之地(四)国际电信服务竞争主体多元化国际电信服务竞争主体多元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电信服务从垄断向竞争过渡。第二,新型服务不断出现。

❓:你是一名领域专家,对社会型企业这个概念非常了解,请给出详细的解释

🧠:“社会型企业”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营利事业,但其营利不全是为了出资股东,而是为了提升竞争力、永续经营、扩大服务。最著名的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创立的格莱珉银行,且在欧美亚非各洲都有成功复制的经验。许多人认为社会型企业就是非赢利性组织,其实社会型企业还是普通企业中的一种,只是社会型企业是主动地担负起其社会责任,对社会整体起向上的作用,这就是社会型企业的含义。# 普通企业转变为社会性企业普通企业转变为社会性企业,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根据社会型企业产生的类型不同,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其成立之初是普通企业,经过漫长年代的发展,慢慢地巩固了其市场地位,公司的决策组成群体趋向社会化,从而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这一般是那些资本积累时代过来的大企业。第二类:其成立之初就定位于社会领域,如现在的一些知名的网络、软件公司,其受众范围都是相当地广泛的。凡是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具有社会长远眼光的企业都可以称为社会型企业。非赢利性组织也肯定是社会型的企业,以社会大众为服务范围,只不过是注册的时候组织形式不一样,资金的来源也不同。# 社会型企业成功的关键社会型企业成功的关键是确定其市场定位,一般来说,社会型企业的客户分布比较零散,组织起来比较困难,但现在的社会型企业普通采用计算机网络将自己与客户联系起来。所以说社会型企业对于目标客户的定位是比较准确的,一个成熟的社会型企业同样会有稳定的客户群。但是社会型企业创立之初具有较大的风险,关键也是在把握客户之上,很多软件型的公司无法度过三年的发展瓶颈期而被迫关闭或转让,与其资金力量薄弱和抗风险性差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对于挖掘市场信息能力比较强的企业来说,客户信息并不是很大的问题,只要其预算作得比较准确、公司架构比较扁平灵活,其决策者具有较强的能力,加上竞争环境比较宽松,社会型企业可能会异军突起式地成功# 社会型企业与被规制的企业的区别社会型企业与被规制的企业并不一样,主要有下列一些区别:第一、社会型企业追求的目标是社会责任,而不是利润,而被规制企业追求利润,但却因为价格被规制而无法获得超额利润;前者是主动不要求利润,后者则是被动地得不到利润;第二、被规制企业的技术是既定的,产品多不需要创新,或者产品长期稳定,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求不大,所以,政府可以与企业签定长期合同;而社会型企业产品和技术是自己研发的,是自己寻找和开创的市场,是为了推进社会进步和承担社会责任而主动成立的这样企业;其实社会型企业是普通企业中的一种,只是社会型企业是主动地担负起其社会责任,对社会整体起向上的作用。那个参赛同学的构思有两个,一是培训残疾人做软件,因为残疾人有可能是一些设计能力很强,却无法活动之人,通过培训使他们形成一定的编写代码能力,甚至编写软件;二是将当地的资源(主要是废弃的资源)变成有价值的创意。# 社会型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社会型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为很多情形:例如专门雇佣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发挥他们优势的技术或者岗位;完成信息化普及,例如网络企业;完成创新能力培养,如培训公司。

❓:请详细介绍组织间学习

🧠:组织间学习是指组织中的个体、团队和整个组织层在与其他组织的比较过程中,获得和应用新知识、新行为的过程。同时也激发自身的学习。而且各个层次之间是相互重叠、相互促进的,其中一个层次做得不好都会影响整个组织的学习效果。组织间的学习是组织学习非常重要的学习层次。向竞争对手学习,与同行同业者交流,都是组织间学习的重要方式。马奎特曾提出构建学习型组织5要素,其中的人员要素就谈到了组织间学习:把整个业务链上的利益相关者(领导、员工、顾客、合作伙伴、供应商以及社区等),都视为学习型组织不可忽视的重要角色。客户通过识别需求、接受培训等方式,与学习型组织之间建立联系,构成组织学习系统的一部分。业务伙伴和联盟、供应商和经销商、社区团体等都可以通过与企业分享知识、参与企业的学习项目而获益并有所贡献。我国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践中,很多组织忽视了组织学习和组织间学习,没有把握好学习型组织的这一核心要素。# 企业网络与组织间学习的关系链模型事实上,在研究企业网络与组织间学习的逻辑关系时,既不能以孰先孰后进行直接的逻辑推断,也不能用充分条件或者必要条件来简单地阐明两者的相互关系。从企业网络的形成动机来看,建立企业网络的原因有许多种,包括降低交易成本、适应变化的环境、学习联盟伙伴的技能、保持核心能力、获取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等,其中向联盟伙伴学习是企业网络形成的一个重要动机。企业出于资源依赖的需要,要求通过学习的途径获得这些关键资源,但是除了组织间学习途径,企业还有其他的学习途径,例如经验学习(即组织内部学习)、模仿学习等等。也就说,建立企业网络不是企业学习的惟一途径,因此不能从企业网络形成动机的角度推得企业网络是组织间学习的结果。另一方面,从企业网络的作用来看,企业网络不仅提供了组织学习功能,而且也提供了其他功能,因此学习不是建立企业网络的惟一目的。除了获得联盟伙伴的技能,企业网络还有其他的目标,如提供资源规模优势、充分利用成员企业的核心能力。而Hamel(1991)也指出,获得企业技能和实际内化这些技能是有区别的,联盟既是企业间共享或交换彼此技能的一种方式(称之为半内部化),又是获得伙伴技能的一种机制(事实上的内部化)。因此,也不能从企业网络作用的角度提出组织间学习是企业网络的结果。在辨析企业网络和组织间学习的相互关系上,相关的逻辑链被前面的两种观点所忽视。这些逻辑链包括两个方面:(1)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对特定知识的需求,然而这些特定知识的高转移障碍决定了企业不可能通过传统的市场交易途径获得,而企业网络在转移这些特定知识方面又具有有效性(Efectiveness)和高效性(Eficiency),从而使得企业网络取代传统市场成为组织学习的主要途径;(2)企业网络拥有多样性的企业知识,但是这些知识分散在不同的企业中,企业需要学习这些知识并将其与自己的知识库相互作用,才能产生更大的资源优势,取得市场竞争的成功。企业网络的契约安排为其成员企业利用这些资源提供了可能性,并通过建立相应的学习机制,使得组织间学习得以有效地进行。这两个逻辑链是从不同的角度辨析企业网络与组织间学习相的关关系,并组成了一个关系链(如图1所示)。它们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如果单独强调其中一个逻辑链而忽视另外一个,就会得到片面的认识,甚至可能将这两者对立起来。

❓:请详细介绍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联运是指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全程运送,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不需要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的货物运输组织方式。# 国际铁路联运的产生和发展1.产生19世纪中期,有关国家签订协约开展国际铁路客货联运,1890年欧洲国家在瑞士首都伯尔尼签订了《国际铁路运送规则》并于1893年开始生效。1934年该公约修改后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并于1938年9月开始实行。现在参加该公约的国家以达到30多个,在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影响也日益扩大。2.发展1951年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欧洲各国部长运输会议上,由原苏联代表提议,起草并通过了《国际货协》和《国际客协》,最初有8个国家参加,1954年,中国、朝鲜、蒙古铁路也参加了《国际货协》,1956年,越南参加《国际货协》。从此,欧亚两洲12个国家的铁路参加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总营业里程达26万多km。从此,国际铁路联运成为连接亚欧各国客货运输的重要纽带。# 国际铁路联运的优势1.简化手续,方便发货人(收货人)发货人只需在发站办理一次性托运手续即可将货物运抵另一国的铁路到站。2.充分利用铁路成本较低,运输连贯性强、运输风险小和不易受天气和季节变化影响等优势。采用国际铁路联运可以充分利用铁路运输优势,也便于选择运输路径,从而缩短运输时间,减少运输费用。# 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的托运和承运(1)托运前的工作。在托运前必须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以及国际货协和议定书中的条款办理。其一,货物包装应能充分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和腐坏,保证货物多次装卸不致毁坏。其二,货物标记、表示牌及运输标记、货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记号和号码、件数、站名、收货人名称等。字迹应清晰,不易擦掉,并能保证多次换装中不致脱落。(2)货物托运和承运的一般程序。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车站提交货物运单和运单副本,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车站接到运单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对整车货物应检查是否有批准的月度,询问货物运输计划和要车计划,检查货物运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如确认可以承运,车站即在运单上签证时写明货物应进入车站的日期和装车日期,即表示接受托运。发货人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人车站或指定的货位,并经铁路根据货物运单的记载查对实货,认为符合国际货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车站方可予以承认。整车货物一般在装车完毕,车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时,即表示承运。发运零担货物,发货人在托运时,不需要编制月度,询问要车计划,即可凭运单向车站申请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进货场,送到指定的货位上,经查验过磅后,即交由铁路保管。车站将发货入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单一同接受完毕,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时,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铁路对承运后的货物负保管和装车发运责任。总之,承运是铁路负责运送货物的开始,表示铁路开始对发货人托运的货物承担运送义务,并负运送上的一切责任。(3)货运单据。货运单据涉及的具体内容有:其一,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INTERNATIONALTHROUGHRAILWAYBILL),是发货人与铁路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它规定了铁路与发货人、收货人在货物运送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铁路和发货人、收货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其二,添附文件。我国出口货物必须添附“出口货物明细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出口外汇核销单”。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的要求还要添附出口许可证、品质证明书、检验证、卫生检疫证、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以及装箱单、磅码单、化验单、产地证和发运清单等有关单证。(4)出口货物交接的一般程序:首先,联运出口货物实际交接在接收方国境站进行。口岸货运公司接到铁路交接所传递的运送票据后,依据联运运单审核其附带的各种单证份数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遇有矛盾不符等缺陷,则根据有关单证或函电通知更正、补充。其次,报关报验。运送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将出口货物运送单截留三份(易腐货物截留两份),然后将有关运送单证送各联检单位审核放行。最后,货物的交接。单证手续齐备的列车出境后,交付方在邻国国境站的工作人员会同接收方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票据和货物交接,依据交接单进行对照检查。交接可分为一般货物铁路方交接和易腐货物贸易双方交接。# 国际铁路联运进口货物的程序进口货物国际联运的程序如下:第一,确定货物到达站。国内订货部门应提出确切的到达站的车站名称和到达路局的名称,除个别单位在国境站设有机构者外,均不得以我国国境站或换装站为到达站,也不得以对方国境站为到达站。第二,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即注明货物是经二连还是满洲里抑或阿拉山口进境。第三,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各部门对外订货签约时必须按照外经贸部的统一规定编制运输标志,不得颠倒顺序和增加内容,否则会造成错发、错运事故。例如:①2001年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受轻工业部门的委托以第003号合同向法国订购计算机,其运输标志应为:01MHG~47003CF。②2001年中国船舶工业公司受北京市物资局委托代向英国订购船用设备,合同号为005,其运输标志应为:01GMRT/382005CE。上述标志中的"01”为订货年度代号;“M”、“GM”是进口单位代号;“HG"、“RT"是收货人代号;“47”、“382"是商品代号;“003”、“005”是进口合同的顺序编号;“CF"、“CE"是贸易国别的代号;间隔号“一”、“/”,前者用于由外贸公司代购的进口商品,后者用于由工贸公司代购的进口商品。第四,向国境站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进口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及时将合同的中文副本、附件、补充协议书、变更申请书、确认函电、交货清单等寄送国境站外运机构,在这些资料中订有:合同号、订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经由国境站、到达路局、到站、唛头、包装及运输条件等内容。事后如有某种变更事项也应及时将变更资料抄送外运机构。#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费的计算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费计算的主要依据是《国际货协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简称统一货价)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简称《价规》)。(1)运费计算的原则:第一,发送国和到达国铁路的运费,均按铁路所在国家的国内规章办理。第二,过境国铁路的运费,均按承运当日统一货价规定计算,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支付。如在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与未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之间运送货物,则有关未参加货协国家铁路的运费,可按其所参加的另一种联运协定计算。我国出口的联运货物,交货共同条件一般均规定在卖方车辆上交货,因此我方仅负责至出口国境站一段的运送费用。但联运进口货物,则要负担过境运送费用和我国铁路段的费用。(2)过境运费按统一货价规定的计算程序:第一,根据运单上载明的运输路线,在过境里程表中,查出各通过国的过境里程;第二,根据货物品名,在货物品名分等表中查出其可适用的运价等级和计费重量标准;第三,在慢运货物运费计算表中,根据货物运价等级和总的过境里程查出适用的运费率。其计算公式为:基本运费额=货物运费率×计费重量运费总额=基本运费额×(1+加成率)加成率系指运费总额应按托运类别在基本运费额基础上所增加的百分比。快运货物运费按慢运运费加100%,零担货物加50%后再加100%。随旅客列车挂运整车费,另加200%。(3)国内段运费按《价规》计算的程序:第一,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确定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一般应按最短路径确定,并需将国境站至国境线的里程计算在内;第二,根据运单上所列货物品名,查找货物运价分号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第三,根据运价里程与运价号,在货物运价表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第四,计费重量与运价率相乘,即得出该批货物的国内运费,其计算公式为:运费=运价率×计费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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